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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落子是一门古老的地方传统曲艺,是一代又一代人生产生活的智慧结晶,也是我国曲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6月,山东落子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由此推动了落子的保护和抢救工作。非遗传承人是落子得以传承的重要载体,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延续至今,他们在落子的传承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实是对“人”的保护。因此,对于山东落子传承人的研究是顺应落子保护和传承的需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重要意义。本文以实地调研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以民族音乐学的相关理论为指导,对山东落子传承人张青敏进行个案研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法、参与观察法、音乐形态分析法对山东落子的历史源流及张青敏的相关背景、传曲的音乐特点、传承方式等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研究发现:一、山东落子的艺术特征颇具特色。唱词以“二、二、三”的七字句为基本句式,上下两句反复吟唱,而后派生七至十二字左右,为丰富唱腔节奏,各种句式混合运用;语言上非常口语化,生动形象,浅显易懂,且用方言演唱;音乐结构为板腔体结构,常用唱腔有长腔、平腔、磨腔、甩腔、颤腔等;板式包括慢板、中板、快板、急板、垛子板等;伴奏乐器主要为大铜钹、钹条子(棍)、毛竹大板,不用弦乐。二、传承人的学艺历程,曲折坎坷,以严格的师徒传授为主,可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初期阶段是传承人十六岁时跟随代永庆开始学艺;发展阶段是十八岁时正式磕头拜师后,独自跑江湖;成熟阶段是在参加各种比赛和演出等活动中学习,并创作与时俱进的新曲目和创新落子的表演形式。三、传承人的传曲核心音调以窄声韵“la do re”、近声韵“mi re do”、宽声韵“sol do re”为主,呈现南、北音并存的地域音乐风格。传承人在演唱时带有浓郁的乡音土语和丰富的润腔技巧,结合自身的嗓音特点,形成独特的演唱韵味,并通过师徒、学校、政府、媒体四种传承方式进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