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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自2011年上海地区首次试点以来,迅速在全国各行业推广。“营改增”这一改革是否达到了改革之初设想的:消除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重复征税以及营业税自身的重复征税的弊端、减轻部分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种种目标?各类专家学者对此观点不一。营业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打税种,改征增值税,加之试点期间的特殊性,不仅使企业面临各方面的影响,地方财政同样面临着各种风险和考验。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对企业和地方财政的影响或将持续扩大。基于以上原因,本文选择了“营改增”对宁波保税区企业和地方财政的影响研究。宁波保税区是1992年设立的保税区和2002年设立的出口加工区的统称,具有保税仓储、保税展示、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等功能,区域内仅有企业和地方政府两个市场主体。宁波保税区自2012年底纳入“营改增”试点运行已经一年有余,“营改增”对企业和地方财政的影响也逐步显现。本文首先从增值税理论及“营改增”国内研究现状入手,详细解读了宁波保税区“营改增”的制度安排和相关政策,通篇主要借助宁波保税区2013年度“营改增”试点企业财务税收数据、地方财政收支数据以及前后年度之间同口径数据,分别测算了“营改增”保税区企业和地方财政两方面的影响。对宁波保税区企业而言,通过综合流转税负的测算,试点企业税收负担有增有减,尤其是交通运输企业及物流辅助业中的装卸搬运类企业暂时性税收负担增加较为明显,但是区内试点行业的下游企业受益颇为明显,基本实现了结构性减税的初衷;通过对利润无差别点的测算,可抵扣成本支出的高低及抵扣实际税率高低直接影响试点企业的盈利空间,保税区企业的抵扣比例偏低;“营改增”还对区内企业的经营决策、服务定价决策财务核算等都方面产生不同程度影响。对宁波保税区地方财政而言,顺着减税资金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流动对应关系,分析了“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支及财政结构、征管及过渡期政策等方面的影响,“营改增”引发的行业整体减收以及过渡期财政补贴支出的增加,导致地方财政负担加重,尽管“营改增”试点企业直接税收占宁波保税区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较小,但是“改征增值税”在区内企业间的抵扣导致了减收效应的放大,当前“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影响不容小觑。为了更加真切的了解“营改增”对企业和地方财政的影响,选择区内典型企业宁波保税区JQ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实证研究。分企业和地方财政两个角度分析测算了JQ公司在2013年度间,“营改增”带来的影响,测算影响趋势与上文分析一致。针对以上分析结果,本文分别提出了试点企业和地方政府应对“营改增”的建议和措施,以期有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实现区内单个企业与地方财政实力的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