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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我国反腐败刑事法制完善的研究。腐败犯罪出来已久,目前已成为国际公害,给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危害。 “20世纪90年代的反腐败犹如19世纪80年代的反对奴隶制一样,出现了一个不可逆转变化的十年”。在当今世界各国的政治中,腐败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足繁重的。”腐败现象对于我国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的恶性影响已经不可小觑。而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体制对于反腐败斗争来说,因为其本身的一些缺陷,导致发腐斗争效果不明显,针对这些制度上的问题,本人提出一些良性的建议,对完善反腐败刑事法制作出一些制度上的改良。 本文从联合国《公约》的具体规定入手,结合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制度相关规定,通过二者的比较来探讨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与公约的衔接问题,并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本文在归纳总结当前我国腐败犯罪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公约》的内容及我国预防和打击腐败犯罪的实际需要,对我国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腐败犯罪的内容加以阐述、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反腐败刑事法律机制的立法构想,以期为预防和惩治腐败犯罪提供一些立法建议。 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又分为三章。 第一部分为引言。阐述中国反腐败刑事法制建设的国际背景以及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反腐败法制建设完善的趋向。 第二部分为正文。分为三章,分别是腐败犯罪的基本内涵、形式及其危害性,我国反腐败刑事机制的现状,我国反腐败法制的完善的趋向等三个方面。 第一章:腐败犯罪的基本内涵、形式及其危害性。本章分为三节,分别是腐败及腐败犯罪的定义,腐败犯罪的基本形式,腐败犯罪的危害性。 第一节通过对腐败及腐败犯罪的本意以及学者的观点的分析论证,揭示出腐败犯罪的内涵。 第二节通过对腐败犯罪的基本形式来表现出腐败犯罪的内涵及多种表现。 第三节通过对腐败犯罪的三个方面的危害性,政治危害性、经济危害性以及社会文化危害性等进行了阐述。 第二章:我国反腐败刑事机制的现状。对我国现行的反腐败的相关刑法规定和刑诉法规定进行了一个总体性的概述。 第三章:我国反腐败法制的完善的趋向。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基本框架和特点开始,提到了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法律及制度完善的方向。本章分为三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基本框架和特点、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参照完善我国反腐败刑事实体法、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参照完善我国反腐败刑事程序法。 第一节通过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框架和特点来理解《公约》的背景和整体特点,有助于明晰反腐败的整体思路和价值取向。 第二节通过对《公约》的参照来完善我国反腐败刑事实体法。包括从两个大的方面来,一是从修订相关反腐败犯罪的犯罪构成来说的,二是从反腐败犯罪的法定刑方面来论述。 第三节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参照完善我国反腐败刑事程序法,主要是从刑事缺席审判制度、腐败犯罪的财产追缴制度、强化对腐败犯罪的侦查制度、建立有较强独立性的承担反腐败职能的机构、强化证人、举报人保护制度、建立腐败犯罪污点证人制度等几个方面来提出建议。 第三部分为结语。找出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与《公约》存在的差距,在分析、归纳、总结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在司法理念方面应加大惩治腐败犯罪的力度,但又要严守住正当程序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