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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通常把名词出现在谓语核心位置上的用法称为“名词活用作动词”或“名词动用”。古汉语词类系统本身目前还存有一系列争议,词类“活用”说在解释实际问题时显得比较粗糙,造成各方研究结果的分歧。本文试图跳出“活用”的视角,借助对《左传》中相关语言材料的词频统计,从“陈述化”的角度解释名词动用问题,并进一步探索所谓“活用”的内部机制。本文界定陈述化是一个过程,指体词性成分在谓语核心、描写性定语、状语和补语等特定句法位置上表述功能的转化,这个过程基于相应的语义、句法、语用基础。“陈述化”的范围比“名词活用作动词”更广,包含而不限于后者。
本文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共五章。第一部分(第一章)介绍研究背景,并综述陈述化相关研究成果;第二部分(第二章)界定本文的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第三部分(第三章及第四章)描写《左传》中名词在谓语核心、状语、描写性定语三个句法位置上发生陈述化的类型及相对应的句法特性(类型是从名词原语义在陈述化以后形成的语义结构中所担任的“格”的角度划分的);第四部分(第五章)基于前文的描写讨论名词陈述化的语义、句法、语用条件,以及陈述化的层级问题。
在本文的描写与分析中,格系统是一个贯穿全文的线索。我们依据名词原语义在陈述化后的语义结构中所扮演的不同语义角色来描写名词陈述化的类型,并根据不同类型名词陈述化与名词语义特征的对应情况归纳出名词自身具有的陈述因素,即[+人为属性][+实体属性]。名词的陈述化等级与名词原语义在陈述化语义结构中的格角色也形成对应,名词陈述化格关系类型越丰富的句法位置,名词在该位置上的表述功能就越接近典型陈述位置(即谓语核心位置)上的动词,该位置的名词陈述化等级也就越高。
本文归纳的名词陈述化条件包括:自身语义中的陈述因素,句法位置的制约以及外在附加修辞色彩。这三种陈述化条件分别对应词汇、句法、语用三个层面,也代表了陈述化的三个不同层级。对于少数临时的、具有修辞色彩的名词陈述化现象,我们仍主张保留“活用”这一语用层面术语,以区别于语法层面的陈述化。在兼类、活用和词汇分化这三个层面中,陈述化是本质问题,其类推衍生了临时性的活用现象,而其固定化乃至音变则促成了新词(同源词)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