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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出生是一个美国法中的概念,译自英文“wrongful birth”,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就成为了学术界和司法界的关注的焦点。错误出生诉讼是指因医生的过失未诊断出胎儿的潜在出生缺陷或未对其父母尽到合理告知义务导致残障孩子出生,孩子父母作为原告对医疗机构提起索赔诉讼。错误出生之诉是否成立,成立的基础是什么,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及司法判例也持不同的态度。我国法律中对于错误出生这一概念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对其处理方式也未形成统一的观点。随着我国错误出生诉讼频繁发生,确定错误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就显得至关重要。下文笔者将通过对国外立法以及判例的研究,结合我国当前理论与实践,对错误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进行具体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