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45年抗战胜利后,出于战后社会经济恢复与发展的需要,丹阳县商会在国民政府指导下对自身进行了改组重建并在政治、经济领域为维护商人合法利益、推动区域重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社会重建领域,丹阳商会更是以乡土情怀为本、秉承社会道义和使命感,致力于投资设厂以及公共工程重建、治安维持、物价平衡等,并由此形成社会重建领域"民进官退"的格局,为战后丹阳地区经济与社会秩序的恢复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与政府关系处理方面,丹阳商会在帮助政府调查商情、协助征税、接收伪资产、组织伪币兑换等相关事宜的同时,在物资交接、商号恢复、税收减免等方面为维护自身利益与政府进行了有效抗争。从总体上看,战后丹阳商会在与政府较量中虽然处于弱势地位,却始终坚持以维持区域工商发展所必须的良性经济秩序为根本原则,这对于促进市民社会发展、推动区域复员无疑是大有裨益的。与大中城市商会相比,作为县级丹阳商会鉴于自身力量薄弱在与政府的博弈中更注重所属乡镇商会作用的发挥,更注重谋求周边商会联合与互助。事实上,丹阳商会也正是凭借这种策略在战后丹阳社会重建中发挥了更大作用。除此而外,作为基层商会,丹阳商会不仅仅是商民商事的庇护者,同时也是商民日常生活的关照者,丹阳县商会这种浓郁的底层气息加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也正是丹阳县商会获得民众支持的重要原因,为战后商会史增添了一抹亮色。纵观战后丹阳重建与发展历程,我们不难看出,在维持区域经济良性发展原则和国民政府双重影响下,战后丹阳县商会兼具了社会重建者、秩序的维护者、政府局部功能的替代者以及商民的庇护者四重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