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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古典小说之一,被称为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最高峰。《红楼梦》作为一部文学经典具有恒久的魅力,它在中国文化里产生、流传,在异域文化里也得到传播——这主要是通过它的译文得以实现的。自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国翻译家杨宪益夫妇和英国汉学家大卫·霍克斯分别出版了《红楼梦》英译本以来,对《红楼梦》的翻译批评和研究也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形势。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对杨氏译本和霍克斯/闵福德译本的研究文章已发表了一百多篇。 《红楼梦》翻译研究大体分二种类型:一种是宏观类型的研究,其研究方法突破了以往规定性的“标准—分析—结论”和文本“对等”的单一模式,深入到历史和文化的背景中,研究《红楼梦》翻译与当时的历史、政治、文化和文学思潮的互动关系,体现了以历史地描述和解释为主的科学研究的性质;这一类型里还有关于《红楼梦》译本的体制、译者采用的策略、翻译倾向和补偿策略等问题的研究。另一种是微观类型的研究,多涉及文化和语言层面的问题,以阐释批评的方式对译作和原作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评价,对译作进行审美的和其他方面的价值判断等。这两种类型的研究各自有自己的价值和功能。宏观方面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理解的过程;微观方面的研究可以帮我们思考如何提高翻译质量,如何培养高水平的译者以促进文化交流。 就目前《红楼梦》翻译的研究现状来看,很少有研究借用叙事学的理论。叙事学至今仅仅走过三十几个年头,称得上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但其影响却非常深远,已成为当代西方重要的文学理论。叙事学理论的迅速发展,对小说结构、叙述模式等创作技巧全面和科学的研究更拓展了小说评论的深度和广度。国内叙事学理论通常运用于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的批评研究中,将之应用于文学翻译的研究却不多见。相对于传统的小说批评理论来说,经典叙事学理论将重点放在小说文本内部的分析上,这对于以文本为基础的文学翻译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叙事学中的重要概念——叙事类型——对文学翻译,尤其是小说的翻译研究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小说具有不同于诗歌、戏剧的言语和结构方式。在小说翻译研究中,译者不仅要传达原作的内容,还要反映原文中通过文体和修辞手段体现出的美学效果,充分体现原作者在创作时对语言形式的把握。如果译者在翻译小说时只传达了原文的基本信息而不注重原作语言形式的重建,译文不能算真正完成了翻译的任务。叙事类型是原文风格的重要体现,也是展现原文独特表达方式的重要手段。小说中某些问题,如中国古典小说中填充式话语的翻译,只有在叙事类型层面上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