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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城市积极响应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号召,各方面发展都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理性地看到其中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沿海城市——特别是村镇地区,出现了大量的利用效率低下的建设用地,而大规模粗放型的建筑开发也在很大程度上破环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鉴于此,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国家提出了建设“集约化新型农村”建设用地的要求,必须对原有低效建设用地进行再次的开发利用。这无疑有利于刺激当地经济的再次发展,重新调整区域的产业布局,甚至可以使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很好的改善以及提升。 然而,经过了建设用地再开发后的区域其景观生态环境是如何的?这是需要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本文以景观生态学基本理论为基础,加入经济层面的指标,运用了层次分析法来确定权重,建立了一套适用于村镇层级的景观生态评价指标体系。然后以顺德区的杏坛镇、龙江镇和龙江镇为应用研究的对象,运用实地调研、建模评分等方法,对研究区域的景观生态环境情况进行评价,并给出改善的建议。 主要研究结论包括: (1)杏坛镇的景观生态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好,说明其在建设用地再开发的过程中有较好的规划与设计,能较好地协调统一在生态、经济、生活、景观、美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乐从镇的景观生态综合评价等级为中等,说明其在建设用地再开发的过程中,在保持既有的经济价值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 龙江镇的景观生态综合评价等级为及格,说明其在建设用地再开发过程中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只有各方面都具备优秀的规划和设计,才能使龙江镇的景观生态环境得到质的提升。 (2)三个镇的经济价值在伯仲之间,把三者拉开差距的是生态价值,说明了,在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过程中,如果只注重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景观生态层面的保护和修复的话,是会对总体的景观生态环境带来消极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