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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上存在两种风险,即系统风险(市场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公司风险)。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组合投资进行分散,而系统风险则必须有相应的避险工具才可将其化解,股指期货就是一种可用来分散系统风险的金融工具。我国股市的一个特点是股指大幅波动,系统风险大,为此,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10年4月正式推出了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目的在于为证券市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现货市场风险的场所。股指期货的一个基本功能是套期保值。然而,由于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并不是平行运动的,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变动并不完全一致,即基差风险的存在使得套期关系中存在无效套期部分。如此一来,正确计算套期保值比率就不仅是评价某个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作用的关键,并且也是企业进行套期保值这一理财活动时对投资策略进行选择和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另外,《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要求企业在符合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时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而运用套期会计的重要前提是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能够对套期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且能够证明套期是高度有效的。这样,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价就也就成为企业正确执行套期保值会计准则的一个基本前提。那么,在我国刚推出不久的沪深300股指期货是否能够发挥套期保值作用?如果用其进行套期保值,其套期的有效性到底有多高?作为一个新兴市场,上述问题亟需我们去验证、去回答。本文在对套期保值的基本理论及其模型进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对所选取的基于沪深300的50只样本股的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有效性的实证研究,以评价沪深300股指期货套期的有效性。研究中分别采用OLS(采用最小二乘法)、B—VAR(双变量向量自回归模型法)、ECM(基于协整关系的误差修正模型法),对三种不同合约期限下投资组合套期保值的效果进行实证分析,并对三个模型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结果证明,利用上述三种模型对套期保值的效果进行评价是可行的,并且,采用三种方法计算的套期保值有效性基本一致,投资者利用沪深300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套期保值率在80%以上,套期关系高度有效。由此可以证明,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推出的确发挥了规避现货市场系统风险、保护投资者的作用,对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对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投资活动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同时,对企业会计与财务管理人员正确掌握套期保值率的计算和套期保值有效性的评价方法,从而合理运用套期保值会计和套期保值投资策略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