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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房地产f业已成为市场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住房体制的改革,我国房地产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目前的实务操作中,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转让更多的被作为房地产公司资产和项目收购的一种形式。以股权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已成为当前房地产项目转让中较为普遍的手段。投资者专为开发特定的房地产项目而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之为房地产项目公司。由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房地产了干发项目的立项、规划、报批报建等工作,然后将其持有的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从而实现转让房地产项目的目的。在股权转让形式下,转让的标的是公司的股权而不是房地产项目,房地产项目收益作为一种公司资产随公司投资主体变化而自然转移,因此不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只需取得转让方和受让方股东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涉及交易税费较少,因而实践中采取此种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的占多数。由于以股权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的行为本身并不是单纯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而是依据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对公司内部正常的股权关系合法变更,其并未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所以,我国法律对此并未予以禁止。但笔者注意到,尽管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的操作较为简便而且实践中得到广泛使用的方式,但因该股权转让的最终目的仍是转让房地产项目,涉及到土地、项目等诸多重大问题,加之由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性、房产与地产关系的复杂性、开发房地产公司股权组成的不规范性,以及股权关系的不清晰,在以股权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的操作实践中,会产生一系列不同于一般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殊情况,存在很多问题,容易产生纠纷和争议。遗憾的是,我国立法并未对此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现阶段只能借鉴《公司法》有关公司股权重组和转让的规定来处理此类事务。因此实务操作中当事人基本上只能依靠自身的自律行为来控制转让为和防范风险。如何处理好这类矛盾,化解此类纠纷,保障市场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交易安全,不但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对房地产公司股权的转让从法律上进行适度规制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在股权出让人和受让人自律的基础上,由国家适当干预,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一些监督管理,除此之外,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的操作规范也应当明确具体。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进行法理分析。当前我们国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进行规制,导致了在以这一方式进行公司股权转让时存在很大风险引发很多争议,而这一问题在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第一部分主要探讨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的模式及其实质。第二部分是对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存在的法律问题。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列问题,主要是监管机制的缺失和实务操作中转让双方都会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笔者归纳后并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房地产市场主体操作行为不规范、风险非常大,影响了房地产行业的秩序。第三部分是对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进行法律上的适度的规制,除了股权转让当事人加强自律,还因加强国家监管,适当引入国家干预机制,由房地产的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监督管理。并设计出详细的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操作规范,以降低房地产股权转让的风险,维护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