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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是世界主要经济体开发利用太阳能的重要方式,对保障未来城市清洁能源供应和人居环境改善具有深远意义。经过近几年的市场培育,我国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产业已进入商业化发展阶段,但增长速度远低于市场预期。在科技进步促使光伏成本不断下降的技术环境下,产业链上不同主体成本分配不均问题已逐渐成为影响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成本收益测算技术方法滞后于产业发展需求,成本分摊技术方法与实际脱节,政府在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决策方面因而受到影响。因此,如何科学、公平、合理地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分摊成本,成为了解决我国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发展受限问题的关键。 论文以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为研究对象,在查阅国内外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平准化能源成本计算方法、各利益主体内外部收益量化手段及成本分摊理论,为政府决策及居民投资提供了理论支持。论文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1)以平准化能源成本为计算模型,得到我国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在受到不同地区光照资源条件及电价政策等多种外界条件约束下的度电成本。 (2)对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所产生的外部性进行深入分析,界定了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利益主体,分析了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对居民、政府和电网公司造成的内外部收益影响及不同主体彼此之间的作用关系。 (3)研究了我国不同地区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输出特性,建立了以合作博弈论为基础的无储能及有储能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系统在不同电价政策下的成本分摊模型,并以我国 15 个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基础资料为依据,采用夏普利值法、MCRS法和核仁法对模型进行了解析。 (4)分析上述研究成果得到以下结论:①电网公司、政府和居民三者之间,政府和居民应承担分布式光伏系统成本的主要部分,电网公司应获得小额补贴;②论文所采用的三种模型算法中,夏普利值法更有利于居民,核仁法则更有利于电网公司;③在现行的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下,国家补贴不足以满足大部分地区的实际需要,而少数光照资源优良地区则存在补贴富余。 (5)通过对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成本分摊问题的系统研究,对照我国各地现行产业政策,为政府在相关政策完善方面提出以下建议:①国家补贴应根据不同地区光照资源丰富程度而有所区别,地方政府应在充分考虑所在区域气候光照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②政府在储能补贴、项目管理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采取激励政策,将对居住建筑分布式光伏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