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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蓬勃发展,居民收入也得到快速增长,但同时居民收入差距却在逐步扩大。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既是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也是社会稳定的拦路虎,收入分配问题引起了社会的重点关注。因此,现阶段研究如何缓解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具有重要意义。税收是各国政府调节居民收入差距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工具,个人所得税由于其较好的累进性通常被委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任,但由于种种原因,现阶段的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有限。而消费税因其具有税负可转嫁、征税对象可选择、税率设置差异化等的特点,具备其他税种不可比拟的调节功能,是政府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因此在个人所得税进行完善的过渡期,在我国以间接税为主的现行税制结构下,重视消费税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是现实的需求,是国情的呼唤。在此背景下,研究我国消费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应用价值。本文在通过研究大量学者关于间接税和消费税调节收入差距的成果的基础上,对消费税调节收入分配的理论和机理进行归纳和分析。选取分解的K指数作为研究方法,通过拟合曲线法测算出消费税税前税后基尼系数、税收集中系数等,量化消费税的累进性和收入再分配效应。既对消费税总体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研究,也对卷烟、酒类、汽车和汽油四个税目各自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分别进行分析。通过相关数值指标评价消费税总体和各税目的累进(累退)程度以及收入再分配效应是正效应还是负效应,并结合我国消费税税制的改革历史,找出影响消费税发挥收入分配作用的因素并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相应的优化我国消费税收入再分配效应的政策建议。从理论上来说,本文是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理论的丰富,从现实上来说,研究消费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是我国当前国情的需要。本文认为,我国消费税总体是累进的,具有收入再分配的正效应。其中卷烟和酒类消费税是累退的,具备收入再分配的负效应,而汽车和汽油消费税是累进的,具备收入再分配的正效应。由于汽车和汽油消费税的累进程度高,其收入再分配效应的正效应大于卷烟和酒类消费税的收入再分配的负效应,消费税总体收入再分配效应为正。消费税收入再分配效应由不同税目的累进程度和不同税目的平均税率占比决定,累进税目的累进程度越高、平均税率占比越高,消费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就越强,反之累退税目的累退程度越高、平均税率占比越高,消费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就越弱,通过调整税目的税率结构可以增强累进税目的累进性或减弱累退税目的累退性。我国现行消费税税制仍存在很多不足,如征税范围过窄、税率结构不合理、征税环节集中在生产环节等,可通过不断将具备累进性的税目纳入征税范围、不断调整原有税目的税率结构、灵活设置消费税征税环节以及通过物联网技术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等方法不断优化我国消费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在个人所得税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之前分担一部分调节收入分配的任务,缓解收入分配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