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论文是关于公司经理权的基础性理论研究,主要包括公司经理的法律地位、经理权的授予、权能、范围和限制等内容。本文以公司经理的法律地位研究为中心,对公司经理权制度进行了研究,从经理权的授予、权能、范围和限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对我国《公司法》涉及到的公司经理权的规定进行了审检,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各章节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司经理法律地位的分析。本章通过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中“经理”定义的比较,明确了本文的公司经理是指由公司或董事会聘任,辅助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当前我国在公司治理实践中普遍采用地“CEO”模式与公司经理的异同进行了分析。以对各国立法中经理设置模式的考察为切入点,对经理在公司中所扮演角色的各种学说进行了探析。通过探析笔者认为,从人身属性层面上讲,经理与公司之间就是劳动关系;从职权层面上讲,公司与经理之间是代理关系。同时,本章还对经理与公司内部相关主体、外部相关主体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并着重对经理在对外经营活动中,越权行使职权的法律后果进行了分析。第二章、公司经理权法律分析。通过对各国立法实践和学者们的论述,笔者认为,经理权实质上是一种商事代理权。本章从经理权的概念、权能为切入点,重点考察了经理权的授予和行使、范围和限制,以及经理权的终止。通过考察,笔者认为经理权是一种法定权力,即通过法定的程序设立并可以直接以公司名义在授权范围内为一切营业上的行为。本章以一起司法案例的判决结果提出了经理权登记公示的必要性,并提出可以依托当今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建立起全社会的经理权登记公示制度,这将有助于提高商事交易的效率和交易的安全性。第三章、我国公司经理权制度的立法建议。通过对我国经理权法律制度不足之处的分析,提出对我国经理权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从人身关系属性层面上讲,经理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从经营管理权归属层面上讲,经理与公司之间是代理关系。其次从经理权的设置、经理权的登记公示制度以及建立对经理的监督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