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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治理改革在完成了阶段性使命之后,已经开始从突破计划经济束缚的“违规”阶段,进入到了适应市场机制的“合规”阶段,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成为我国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在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下,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不失为一个可以选择的途径。从目前的学术文献情况看,我国有关欧美公司治理机制的研究较为深入,对于日本公司治理机制的研究则略显不足。实际上,中国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监督机制、公司法律制度、控制权市场发展阶段、股权结构以及股票流动性等方面,与日本有诸多相似之处。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日本为应对国际竞争力急剧下降的局面,掀起了一场全方位的、深刻的公司治理改革运动。我国自进入21世纪以来,也同样进入了完善公司治理改革阶段。因此,加强对日本的研究,不仅可以为我国引入公司治理新制度寻求经验借鉴,而且有利于减少中国企业登陆日本股市的制度成本。此外,以21世纪新时期公司数据为样本的实证研究,可为检验尚处于争论阶段的相关理论提供经验证据,对于丰富和发展公司治理理论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本论文运用历史归纳、案例分析和演进分析等方法,重点研究了日本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制度背景、影响因素、演变特征及改革等问题。遵循“理论驱动型”建模思路,采用统计分析、非平衡静态与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参数与非参数检验等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了日本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治理效率、互动机理以及改革绩效等问题,获得如下主要结论:(1)强化了治理机能的日本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对内部治理机制产生了协同影响。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进一步深化及日本国内制度背景发生巨大变化的新环境下,经过“日本版金融改革”,日本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发生了重大变迁。具体体现在:由银行型间接融资向市场型间接融资转变,其对公司治理的积极效应正在显现;控制权市场发展极为迅速,促进了日本公司内部治理模式改革;积极修订的公司法律制度由事先管制型转变为事后监控型,实现了公司治理的电子化,加强了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会计制度改革促进了相互持股的消减,提高了信息披露水平,由重视债权人利益向重视股东利益转化,加强了关联交易的规范力度。(2)日本公司内部监督与激励机制正在朝着克服制度缺陷与强化治理机能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空壳化”的股东会正在成为“开放活跃型”的股东会;董事会制度克服了虚置、低效、机能不够健全等制度缺陷,正在朝向自主选择引入执行经理、聘请独立董事或者设置委员会等制度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经营者激励机制正在由固定报酬向业绩连动报酬转变,公司内增设了决定薪酬的专门机构,经营者激励机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3)研究日本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效率问题得出一些见解:一是当外部监督机制有效时,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存在明显的正效应,而股权制衡对公司绩效存在明显的负效应,制衡型股权结构不如集中型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好,且股权制衡效果存在着一定的行业差异性,该结论与我国部分学者的研究结论迥异;二是董事会规模、董事会成员的平均年龄均与公司绩效呈显著正相关性,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状态与高成长性企业的公司绩效呈显著正相关性,独立董事制度治理效率的发挥并不在当期,而是滞后一年或两年才会显现,这一结论与多数学者对独立董事制度持悲观态度相反;三是引入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公司的股价和绩效明显高于未引入股票期权制度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引入股票期权的激励效应明显好于传统技术企业;四是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监督机制具有双向互补效应,股权控制、董事会监督、监事会监督与经营者激励等机制具有双向替代效应,该结论丰富了替代效应假说,也为互补效应提供了经验证据。本论文的创新性贡献体现在如下3方面:(1)研究结论创新。本论文将研究对象从公司整体规模深入到不同规模、性质、行业层面上,结果发现了关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效率的4条新规律:一是银行持股对公司绩效有明显的正面影响,特别是银行持股中小规模、中收益率和中低负债率企业,对公司治理绩效的正面影响尤其显著;二是机构总持股比例对公司绩效有明显的正面影响,对大规模、高收益率和高成长性企业的正面影响尤为显著,国内机构股东对公司绩效的积极影响超过了国外机构股东;三是相互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规模越小、收益率和负债率越低的企业,相互持股对其公司绩效的正面影响越大;四是经营者持股与公司绩效呈显著的倒“N”型关系。(2)研究方法创新。利用参数与非参数检验的组间比较方法,研究了日本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改革绩效问题。结果显示:引入执行经理制度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新制度组合而成的公司内部治理模式的效率,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折衷型、经理型和传统型模式;尚无法判定引入委员会制度的美国型模式是否会提高公司绩效。另外,在演化经济学范式下,思考了技术变迁、政治权力和文化意识对于日本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变迁的影响。利用惯例和试错理论解释了日本公司内部治理模式改革出现的“逆转”现象。利用创新和协同演化理论阐释了日本公司内部治理模式改革的创新和公司治理机制的互动机理。预测日本在路径依赖与蝴蝶效应的耦合作用下,日本公司治理的多元化模式将存续下去,改革传统型模式将是日本今后的重点,互补性制度变迁推波助澜的作用将促使日本继续恢复对股东利益的重视。(3)研究视角创新。在国内范围内,首次收集到第一手翔实的东京一部(主板市场)上市的全部制造业公司相关数据资料,共6个年度、863家公司、45个变量,累计23万多个观测值,弥补了以往仅根据二次文献进行规范分析之不足。另外,突破了以往对日本公司治理机制某一单一机制的研究局限,从多元视角研究了公司治理机制的互动机理、替代效应、互补效应和协同效应问题。本论文为完善我国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完善我国股权结构的政策取向,不应是减持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改绝对控股股权安排为股权制衡机制,对有些行业尤其不宜采用股权制衡机制。不宜引入日本的主银行制度,但应该借鉴日本银行持股企业股票的做法,发挥银行对于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解除禁止银行持股的法律限制,特别是着重发展银行对中小规模、中收益率和中低负债率企业的参股。(2)确立优先发展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等国内机构投资者的原则,并引导机构股东积极参股于大企业、高收益率和高成长性企业。尽力提倡我国中小企业的相互持股,提倡在抗风险能力较弱、收益率和负债率较低的企业之间建立相互持股制度。(3)坚持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在选聘董事会成员时可考虑启用年长者,尤其适用于位居前三位的董事会成员。对于高成长性企业应倡导两职合一,而对于低成长性企业则应提倡两职分离。(4)实施经营者激励机制的重点并非在于提高经营者持股比例,而应是设计出合理的持股区间。要重点在高新技术企业中推行股票期权制度,传统技术企业则应谨慎施行。(5)既要根据替代效应侧重加强本公司具有优势的治理机制,也要多管齐下,发挥治理机制的互补效应。应积极推广执行经理制度,慎重选择美国型委员会制度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