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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的拉丁文是intueri,其原意是凝视,亦即聚精会神地看。它是一种先于并独立于推理(即概念思维)的精神活动,也是“形象的创造”。在古希腊人那里,直觉即直接地“看”。由此可见,直觉作为一种感性能力很久以前就得到了的重视。不过,柏拉图以后的哲学逐渐忽视和放弃了直觉,而这一点在笛卡尔及其之后的哲学中体现尤甚。这是因为,理性(主义)成为主导,它被认为是人的根本能力,也是人之为人的标志。在这样的情势下,感性(和直觉)逐渐被压制或贬抑;而那些非理性之物也逐渐退出我们的视野……这就是说,直觉在西方传统中是被压制的,而这一现象直到康德才被改变。康德从鲍姆嘉通那里接受了感性,也发现了“感性直观(觉)”——它使得知识(与美)及其传达成为可能。在此之后,克罗齐与柏格森真正将“直觉”解放,并使之获得至上权力。至于“自由”,这是一个美丽的词汇,在任何时候它都是人们追逐的对象。杜威曾说,今天没有比自由这个词汇传播得更广泛的了。因为不自由,那么我们必须追求自由。为了欢享真正的自由,我们必须努力打破枷锁。如此说来,自由是一个遥远而长期的梦,它时刻都在蛊惑着我们。事实上,我们可以设想和理解的“自由”,应该包括哲学自由、政治自由、意志自由、道德(伦理)自由和审美自由等诸多内容。古代西方人所追求的“自由”其实是一种政治的(或伦理)的自由,而现代人则逐渐转向自我和内在,他们关注的是审美自由。当席勒、叔本华和尼采高举审美大旗之时,审美自由逐渐成为人的真正自由的标志。在(审)美的视野下,直觉与自由走向同一。审美主体运用直觉瞬间感应对象,审美于是变成“自由的游戏”。在康德那里审美直觉即审美判断力,它是主体自由的标志。直觉带领我们进入审美,而我们也在其间体验到真切的美与自由——直觉是审美自由的发动者和推进者。自由即无限和超越,而审美则恰到好处地显现了这一点;审美是体验自由的最现实手段,也是人的重要生存方式。审美中交织着无穷的直觉和无限的自由,直觉与自由在越界与构建自身的同时,也激发和养育了对方。审美的起点与归宿都是自由,不过审美直觉则是审美的前提和出发点。没有审美直觉,主体不可能实现审美,也不可能实现自由。总之,审美直觉与审美自由既是交织与互逆的关系,也是共存共生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审美直觉就是审美自由,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