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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定向增发成了我国股票市场频繁出现的融资工具,定向增发的融资规模甚至超过了同期IPO的规模,其对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同时,我国股票市场还普遍存在着公司大股东股权集中度过高的问题,导致大股东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以随意操纵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这其中就包括定向增发。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时,其可以在压低发行价格的同时提高发行规模和认购比例来为自己攫取更多私人收益,但也损害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大股东也可以通过提高发行价格帮公司融得更多资金,支持公司的发展。所以这些操纵行为既体现出大股东在公司的“隧道效应”,也可以体现出其与公司的“利益协同效应”。但对于不同产权性质的公司,这两种效应在大股东身上表现得一样吗?
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大股东参与的定向增发事件来考察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大股东在侵占公司利益方面的行为差异,并由此探究市场对两类企业的态度。具体而言,分为四个问题:企业产权性质是否影响大股东的“隧道效应”?产权性质是否影响大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协同效应”?产权性质是否影响其他股东对大股东“隧道效应”的制衡作用?产权性质是否影响大股东参与定增的市场反应?
为了研究以上问题,我们将样本分为国有企业组与非国有企业组后,首先使用定增折价率来衡量公司利益受损程度,并分组考察了大股东定增前后持股比之差和大股东持股比例对该指标的影响;然后使用折价率和增发规模的乘积项来综合衡量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程度,并分组考察了股权集中度对它的影响;最后分组考察了大股东认购行为对公司股价走势的影响。
本文实证发现:(1)非国有企业存在明显的“隧道效应”,而国有企业不存在明显的“隧道效应”。具体体现为非国有企业大股东定增前后持股比之差与折价率显著正相关,这说明非国有企业大股东存在很明显的攫取私人收益的动机,而国有企业大股东则表现得不明显。(2)非国有企业大股东与公司表现出明显的“利益协同效应”,而国有企业则未表现出来。具体体现为非国有企业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发行折价率显著负相关,而国有企业表现得不明显。(3)非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力可以有效抑制“隧道效应”,而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力表现不明显。具体体现为非国有企业第二到第十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与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占强度显著负相关,而该作用在国企身上表现得不明显。(4)投资者更看好非国有企业大股东对公司的投资行为。通过实证,我们发现当非国有企业大股东参与认购公司股份时,公司股票的价格会显著上涨,而当国有企业大股东认购公司股份时,市场无明显异常反应。
针对以上实证结果,本文做出了相关解释,并就国有企业发展和监管机构对投资者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政策建议。
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大股东参与的定向增发事件来考察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大股东在侵占公司利益方面的行为差异,并由此探究市场对两类企业的态度。具体而言,分为四个问题:企业产权性质是否影响大股东的“隧道效应”?产权性质是否影响大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协同效应”?产权性质是否影响其他股东对大股东“隧道效应”的制衡作用?产权性质是否影响大股东参与定增的市场反应?
为了研究以上问题,我们将样本分为国有企业组与非国有企业组后,首先使用定增折价率来衡量公司利益受损程度,并分组考察了大股东定增前后持股比之差和大股东持股比例对该指标的影响;然后使用折价率和增发规模的乘积项来综合衡量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程度,并分组考察了股权集中度对它的影响;最后分组考察了大股东认购行为对公司股价走势的影响。
本文实证发现:(1)非国有企业存在明显的“隧道效应”,而国有企业不存在明显的“隧道效应”。具体体现为非国有企业大股东定增前后持股比之差与折价率显著正相关,这说明非国有企业大股东存在很明显的攫取私人收益的动机,而国有企业大股东则表现得不明显。(2)非国有企业大股东与公司表现出明显的“利益协同效应”,而国有企业则未表现出来。具体体现为非国有企业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发行折价率显著负相关,而国有企业表现得不明显。(3)非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力可以有效抑制“隧道效应”,而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力表现不明显。具体体现为非国有企业第二到第十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与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占强度显著负相关,而该作用在国企身上表现得不明显。(4)投资者更看好非国有企业大股东对公司的投资行为。通过实证,我们发现当非国有企业大股东参与认购公司股份时,公司股票的价格会显著上涨,而当国有企业大股东认购公司股份时,市场无明显异常反应。
针对以上实证结果,本文做出了相关解释,并就国有企业发展和监管机构对投资者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