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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视角来探索盈余管理问题。分析了盈余管理的产生过程,将其产生原因归结为委托代理缺陷。而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能最大限度地整合委托代理双方的利益,降低代理成本,避免机会主义等道德风险,进而解决委托代理缺陷。因此,公司治理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在抑制盈余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提出了横截面的再修正琼斯模型,分别用该模型和线下项目模型测度了盈余管理程度,并挑选了能有效描述公司治理的变量,检验了盈余管理与公司治理的关系。研究表明,董事人数显著超过或少于9人的董事会,盈余管理程度较高。当独立董事超过2人时,其比例与盈余管理的大小显著的负相关。董事会频率与盈余管理的系数显著为正。监事会人数、审计意见“清洁性”与盈余管理的程度显著负相关。发行有H股或B股的A股上市公司更容易通过线下项目来管理利润。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处于垄断与竞争之间时,盈余管理程度最高。最后,提出了提高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质量、治理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现实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