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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犯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重大伤害,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利益纷争逐步加剧,各类矛盾日益凸显。“渎职犯罪作为一种典型的职务犯罪,被称为‘不落腰包的腐败’,其对于社会的破坏力日益凸显,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社会危害十分严重。”现实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渎职犯罪案件存在因果关系认定复杂、非监禁刑适用较多、审判结果社会认同度不高等问题。存在的这些问题,给社会造成了不当的现实危害,尤其是渎职犯罪的轻刑化现状,一定程度上使得法律对渎职犯罪的威慑力,以及对渎职犯罪人的打击力度大打折扣,也使民众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信赖产生了动摇。本文重点从渎职犯罪案件审理方面进行研究,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界说渎职犯罪案件审理的范畴。通过对渎职犯罪定义的理解,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和评价,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理解这一类罪的概念,在渎职犯罪案件审理中进行合理的定罪量刑,罪与非罪、此罪于彼罪的划分上,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找出渎职犯罪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提出对策做好铺垫。二是梳理渎职犯罪案件审理不当的现实危害。指出渎职犯罪案件审理不当造成的现实危害是:1、削弱刑罚打击力度。2、违背罪罚相适用原则。3、降低社会舆论评价。4、影响司法权威形象。三是分析渎职犯罪案件审理的制约因素。制约渎职犯罪案件审理的制约因素既有立法方面的,也有司法程序方面的,还有诸多的外部影响因素。四是提出渎职犯罪案件审理的建设性对策。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完善立法、科学操作、恰当量刑、排除干扰、审判创新。立法界、司法界应尽快行动起来,与理论界一道形成合力,共同来填补相关体制机制的漏洞。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司法理念的日渐更新,体制机制的不断健全,法律规章的逐步完善,影响和制约当前渎职犯罪审理的各种因素状况必将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