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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国蔬菜价格波动剧烈,暴涨暴跌现象屡见不鲜。异常波动的菜价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和蔬菜种植者的正常生产。为应对愈演愈烈的价格风险,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切实维护蔬菜的供需平衡和价格稳定。同时上海、江苏、成都、山东等地也陆续展开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新型保险产品的试点,对我国蔬菜价格调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有利于提高蔬菜种植户抵御价格风险的能力,而且对于缓解我国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有重要作用,从而稳定蔬菜供给,维护蔬菜市场供求平衡。因此,如何更好地推动新型保险产品发展需要更多深入研究。山东是全国第一蔬菜大省,且2015年开始展开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其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具有代表性。因此,本文以山东省为例,分析其蔬菜价格风险与指数保险,将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力图为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在山东省乃至全国的逐步推广提出设计思路和政策建议。本文共分六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蔬菜价格风险及其指数保险概述。本章首先分析蔬菜价格风险及其特征;随后初步界定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概念;并对其价格指数和目标价格进行说明;最后,分析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特点,并归纳其相比于传统农业保险的优势。第二章美国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及其经验借鉴。美国具有政策机制与市场机制并存的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体系,这为农户带来了全面的收入保障,同时也为我国农产品价格风险防范及价格指数保险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第三章国内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及其启示。本章首先概述国内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情况,并选择国内最先试点且相对较成熟的上海“淡季”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作为案例进行重点分析,由此获得对山东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的相关启示。第四章山东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及宏观环境分析。山东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有序进行:2015年上半年山东省金乡县、成武县和滕州市分别展开大蒜、马铃薯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泰安市大白菜、济南章丘大葱紧随其后,全省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随后本章从政策法律、经济、自然社会、技术四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在山东省的逐步全面推广提供理论依据。第五章山东蔬菜价格风险的实证分析。首先根据山东蔬菜价格指数数据得到全省蔬菜价格的波动特征。选择具有典型特征的寿光大白菜、大蒜、马铃薯作为研究对象,进一步分析不同蔬菜的价格波动规律。利用其月定基价格指数进行研究分析,发现各蔬菜价格的波动特征具有明显差异,故现行蔬菜价格指数保险需分品种进行设计。此外,利用ARIMA季节乘积模型对寿光蔬菜价格指数进行短期预测,拟合效果良好。由于目前山东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目标价格仅根据历史数据敲定,忽略了预期风险因素对蔬菜价格的影响,这样设定有失严谨,因此探讨蔬菜价格波动的规律性和可预测性,对目标价格制定具有现实价值。第六章山东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应对价格风险的政策建议。本章以前述各章内容为基础,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结合山东省试点情况及宏观环境因素,分别从政府和保险公司两个层面提出山东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应对价格风险的政策建议。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山东作为全国第一蔬菜生产大省,其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具有代表性,国内对其研究相对匮乏。故本文试图以此蔬菜大省为研究对象,对蔬菜价格风险及指数保险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力图为价格指数保险在山东的开展乃至全国进一步推广提供一些思路。第二,本文从政策法律、经济、自然社会、技术四方面对山东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进行宏观分析。我国目前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研究多集中于以往试点案例的经验总结,缺乏进一步的理论探讨。本文在对山东试点情况评价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宏观环境对山东试点工作的影响,进而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可行性建议。第三,从政府和保险公司两个层面,分别提出山东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应对价格风险的政策建议。政府层面,本文提出应建立健全与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相关的法律制度;积极培育规模化的蔬菜经营主体,完善蔬菜产销布局;构建蔬菜价格信息网络平台,完善相关配套工作;探索财政补贴模式、提高补贴效率;加强对蔬菜价格指数保险产品的宣传工作。而保险公司层面,则需要完善和优化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模式:采用“田头交易价”代替市场零售价,保证目标价格设定的严谨性,制定符合地域符合蔬菜品种特色的保险策略;利用多种方式分散价格风险,如增加试点产品种类,扩大保险覆盖度,设置不同承保期,细化风险区间,设置多样化的保障水平等。本文可能的不足:第一,2015年,山东仅少数县市展开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相比于上海详尽的试点实施方案,山东省披露的试点信息较少,故本文对山东试点的理论分析相对较为浅显。第二,山东参保蔬菜的生产价格源于试点县市蔬菜价格监测点收集的实时数据,该数据直接决定了试点县市保险的保障水平。由于该数据无法获得,导致本文难以实证分析试点的运行效果。此运行效果有待日后试点推广基础上的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