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涉及到域外法查明的民商事案件的增多,域外法查明途径问题愈发受到司法实践的重视,针对该问题作专门研究的重要性也在相应增加。目前,可供实践采用的域外法查明途径较之以往丰富,除了使领馆查明途径、司法协助查明途径、专家查明途径、第三方法律查明机构途径等传统途径,还出现了通过互联网查明域外法等新的途径。本文拟针对我国以上这些域外法查明途径的立法发展与司法实践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然后分析出现有的域外法查明途径的问题与不足,从而针对不同域外法查明途径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除了引言和结语,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域外法查明途径问题的立法特点、立法缺陷及司法困境作全局性分析,提出我国现有的相关立法不甚完善、使领馆查明途径及司法协助查明途径在实践中被束之高阁而应用较少、第三方法律查明平台的实践正快速发展等主要观点。第二部分围绕使领馆查明途径的立法演变及实践效果作评析,并提出通过完善相应的程序规范、明确交接机构、与其他域外法查明途径相互借鉴与结合的方式来解决使领馆查明途径启动难、进展慢等难题的主要观点。第三部分对我国司法协助查明途径的立法及现有的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情况进行了评述,分析了两类国际合作机制并总结了司法协助查明途径的立法特点和实践效果,提出通过完善送达环节、完善条约规定、补充相应的配套程序来解决司法协助查明途径的查明周期过长、查明费用规定不统一、查明结果难以适用问题的主要观点。最后一部分针对专家查明途径和第三方法律查明机构途径这两种域外法查明途径进行了立法发展、司法应用、专家责任承担与分配三个方面的分析,提出了我国立法有必要对专家资格等重要问题进行明确规制、专家遴选应设定最低资格标准、法院通过引入第三方法律查明平台建立起常态合作机制有利于实现域外法查明的规范化及制度化、专家因过错出具错误的域外法意见时需对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等主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