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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国法治报道》、《法治在线》和《法治进行时》为样本,通过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等多种方法,从题材分布、消息来源、文本叙事和制作形式等方面,对电视法治新闻的生产进行了考察,以探究电视法治新闻在我国的法治化进程中,其实际践行是否与见证法治进程、促进法治建设的节目宗旨相一致。
本研究经过数据统计发现:在题材分布方面,电视法治新闻呈现了泛化与窄化的双重倾向。一方面一些新闻题材超出了法治新闻的范畴,另一方面不少题材又窄向集中于刑事案件,甚至是暴力犯罪,而有关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真正具有法治意义的议题却很不充分;在消息来源方面,电视法治新闻节目明显偏向警方和政府官员,这不仅表现在总量数据上警方和政府官员明显占优,节目对消息来源的显著度处理、消息来源在报道中的角色、消息来源的引述方式等具体层面,同样偏向警方和政府官员;在文本叙事中,电视法治新闻一般都把报道重心聚焦在案发、抓捕、庭审等各种现场,叙事表达过于追求悬疑效果,而忽略了对案件本身法治意义的深入探讨。同时,电视法治新闻在犯罪归因中存在明显的个体化倾向,政治、经济、文化、心理等其他社会因素却被忽视或回避。在制作形式方面,电视法治新闻节目在影像镜头、后制视觉效果和后制听觉效果等方面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感官主义倾向,这种已内化为媒介常规的感官主义制作手法与法治的理性追求可谓是背道而驰。
本文认为,电视法治新闻栏目的实际践行与其见证法治进程、促进法治建设的节目宗旨存在不同程度的背离。这种背离不仅强化了强势来源的霸权地位,加剧了社会的道德恐慌,扩大了社会偏离效果,也使观众沉迷于媒体展现的“犯罪奇观”而难以自拔,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电视法治新闻正义、公正、平等、理性等价值目标的实现。电视法治新闻栏目的实际践行与节目宗旨的背离,不仅与当下我国的现实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同时也是政治意志、市场逻辑、媒介常规以及传播范式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上述原因并不意味着电视法治栏目可以以此推卸其应承担的历史使命。法治的道路本身就曲折漫长,电视法治新闻栏目,理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以真正践行其诠释法律公正、弘扬法治正义的节目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