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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阶段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急剧增大,极大地增加了城市的土地供应压力。目前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执行“占补平衡”制度,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使得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已十分有限。在全国建设用地供应如此紧张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土地利用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低效用地。当前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心在于严格把控建设用地数量的增长,通过提高土地综合有效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方式来化解当前制约经济的供需矛盾,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用地空间。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需要贯彻执行中央政策、做好区域整体规划、落实监督各项方案、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因此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至关重要。然而地方政府在具体行为中,由于角色定位偏差而存在“错位”、“越位”和“缺位”的现象,使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不能得到较好地执行,阻碍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有损于政府形象与公信力。本文以温州市为例,以地方政府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中的角色定位为讨论出发点,深入研究地方政府在该项工作中角色定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使地方政府在低效用地再开发中找到合理角色定位,能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本文共有五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介绍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关于“低效用地再开发”与“政府角色”方面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的方法与内容;第二部分界定了“低效用地”、“地方政府”、“政府角色”等相关概念,并阐述了地方政府角色界定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通过对温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历程进行详细分析,详细阐述该项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深入研究地方政府在低效用地再开发中角色定位问题;第四部分参考各地该项工作中的借鉴经验;第五部分,分析“低效用地再开发”中的地方政府角色优化路径,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校正的建议,使地方政府在低效用地再开发中找到合理角色定位,能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