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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已经处在整体转型阶段,有望在大数据背景下聚集能量,实现跨越式、甚至爆发式的增长。在道德生活领域,“实然”状态总是和“应然”状态存在很大的差异。由于电子商务具有隐蔽性、超脱性、变化快等特点,使得“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道德考量似乎鞭长莫及、难以约束,同时一些外在的约束力也难以及时见效。事实上,电子商务的问题是经济生活中的一把“双刃剑”。电子商务使人们的伦理道德在隐蔽化的领域进行反映,它一方面建构基于合乎德性的商业伦理,另一方面对人们的实际道德水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子商务在给人类生活降低成本,带来快捷便利服务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社会伦理道德问题,有些问题甚至突破“道德底线”,严重伤害人们利益,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本文以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为切入点,分析了在大数据背景下电子商务模式和传统商务之间的关系,揭示了电商作为新型商业模式有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及前景;以利益相关者理论框架为基点,探讨了电子商务伦理在处理错综复杂的商业利益关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提出了电子商务伦理的三大特性:即“经济人”和“道德人”在网络之间的默契存在是电子商务伦理规范建构的逻辑起点;“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在网络之间交互共存是电子商务伦理规范存在的现实需要;“自律”和“他律”的融合是电子商务伦理“道德共识”得以形成的基本路径。本文结合电商发展实际,用历史辩证的方法深入剖析电子商务实践中交易安全伦理、商业诚信伦理、消费者权益伦理等三方面的突出问题;分析了其内在成因主要有:电商模式改变商业利益格局、电子商务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电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乏以及社会诚信体系相对薄弱等;指出这些问题对我国电子商务以及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的社会诚信机制、社会交易成本、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损害;最后提出面向行动的电子商务伦理的建构需要遵循安全高效、以人为本、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等原则,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提出法制建设、诚信体系和信用机制等干预的路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