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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近代以来,中国鸦片泛滥异常严重,对中国社会造成巨大影响。江西大庾虽然地处内陆,但是在烟毒弥漫的近代中国,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与影响。尤其是进入民国后,蔡成勋督赣(1922-1924),大肆抽取鸦片税,烟毒泛滥日益加深。熊式辉主政赣省(1931-1942)时,实行南京国民政府的“两年禁毒、六年禁烟”的渐禁政策,全省烟毒泛滥形势得到一定控制,但是禁绝鸦片的任务没有彻底完成,大庾县内仍有残余烟毒,于是根据国民政府的禁政规定,自1941年至1949年,大庾县开始了长达九年的肃清残余烟毒工作。1941年以前,南京国民政府与江西省针对不同时期鸦片泛滥的情形曾制定出不同的禁烟政策。虽然经过“两年禁毒、六年禁烟”这一规模宏大的禁烟运动,全国的烟毒泛滥形势得到遏制,大庾县禁烟成效初显,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六年禁政完成之时,大庾县仍有不少违禁行为,烟毒依然存在,禁烟工作任重而道远。为完成彻底肃清烟毒任务,大庾县在国民政府的指导下,逐步改变六年禁政时期的渐禁方式,施行断禁政策。这一时期,最大的改变就是加大对禁烟禁毒的宣传。通过报刊、树立禁烟标语牌、利用集会讲演烟毒危害,并且每年定期举行两次大规模的禁烟扩大宣传活动,使禁烟政策家喻户晓,禁烟观念深入人心。并且在施禁的主体上,增加禁烟协办单位,以辅助禁烟主管机关落实禁政。充分利用各单位的优势,改变以往禁政工作仅由禁烟机构唱独角戏的局面。这些准备工作为展开禁政奠定了基础。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采取传统的禁烟办法,从禁种、禁吸、禁运、禁售四方面进行,各个环节互相配合。在各方努力下,1941—1949年大庾禁政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种违禁行为明显减少。但是,日军在侵华过程中推行毒化中国的政策对禁政无疑是雪上加霜。同时,由于禁政自身存在缺陷,鸦片烟税的诱惑,国民政府政权软弱,缺乏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机构,无法保证禁政措施得到贯彻执行。这不仅表现在禁烟计划与实际执行能力的不符,而且在经济上无法给予大力支持,尤其是在国民政府统治后期,严重的经济危机对禁政造成巨大负面影响。这些因素使历时九年的大庾禁烟运动在推行过程中遇到巨大困难与阻力,吸食鸦片、贩运烟毒现象依然存在,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大庾县禁绝烟毒的历史任务才得以完成。综观大庾县1941—1949年的禁烟运动可知,鸦片烟毒是近代中国社会的毒瘤,其危害不仅仅是烟毒本身,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如果没有相应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彻底改革,是不可能成功。只有建立主权独立的国家,形成高效廉洁的政府机构,才是禁绝烟毒的根本保证。而国民政府当时不具备这一基本条件,所以注定禁绝烟毒的任务无法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