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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向低收入群体提供无抵押担保的农村小额信贷在我国已经发展了近30年,为中国扶贫事业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做出了显著的贡献,促进了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最近十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小额信贷事业的肯定使得农村小额信贷发展迅速,尤其是近两年来,推出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受到市场和广大农村小额信贷需求者的欢迎。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对小额信贷法律规制上的缺失,农村小额信贷在发展中出现了诸多困境,诸如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来源狭窄以及缺乏对小额信贷项目的完善的监管框架等问题,再加上农村小额信贷内部管理风险和运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这些都阻碍了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中遇到的困境,仅仅只依靠我们目前的规范性文件是远远不够的。纵观农村小额信贷发展良好的孟加拉、印度尼西亚等国家,都制定有专门调整小额信贷的专门性法律。因此,在大力倡导农村金融创新的今天,我们应当根据中国目前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实践,结合国际上农村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法律制度,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基于上述考虑,本文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以及综合研究的方法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中所存在的法律困境进行了探讨,并且根据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和小额信贷有关法律规范,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法律制度的设想和建议,以期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促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事业的稳步发展。本文沿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创新的路径,探讨在我国建立一个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小额信贷法律体系。文章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对农村小额信贷的概念、本质特征以及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做出了陈述,重点探讨了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遇到的内外部风险以及法律上的困境;第二部分则对一些成功开展小额信贷事业的国家进行了介绍,指出了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的启示;第三部分则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我国建立小额信贷法律制度框架的设想,包括小额信贷主体法律地位的明确、运行和操作过程中的法律规制、小额信贷项目的监管框架以及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分担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