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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无论是正规金融或非正规金融,在市场规则作用下,金融资源流向配置最合理的地方,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尤其是在当下,我国社会发展正处转型时期,加快城市化进程建设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在我们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城市化建设进程中,二、三线的房地产开发在正规金融融资显得异常艰难,但这几年的城市化建设进程仍然大步向前迈进,资金从何而来呢?答案就是民间融资。在我们西部近几个市县的城市化建设中,民间融资的作用功不可没,民间资本对当地的城市化建设与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此,我们将以对四川部分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民间融资情况的调查和分析为基础,进而对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开发民间融资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并对民间金融相关制度的关联展开探讨,以人身信任向数字信任转化为路径阐述房地产开发中利用民间资本中隐藏的更深层次的原因,证明需要打通民间融资与正规金融的“任督二脉”,扬长避短,趋利避害,避免出现对民间金融打击“出力不讨好”现象。最后,从中发现房地产开发利用民间金融进行融资过程中所遇风险及其解决措施。由此,除了论文导论之外,本文主要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中民间融资状况调查。主要包括调查概况、数据分析,以及四川部分地区房地产开发中民间金融现状在一线城市与二、三线城市的差异。从以上调查情况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企业对民间资本的依赖与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企业存在显著差异。第二部分房地产开发民间融资行为发生的原因分析。之所以会出现上文不同房企的对民间资本依赖的差异,主要是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地方中小房地产企业自身存在的内在原因,还包括我国不同区域或大中小城市在城市建设中存在的个性及差异等,这些原因最终导致不同房企的融资渠道存在很大不同,因而会出现不同的融资选择,及其内在特殊性等情况。第三部分人身信任与数字信任的转换。结合前文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国有或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公司业绩或数字赢得信用,而中小房地产开发商大都通过人身信用获得融资,中小开发商通过民间融资获得高回报,从而也不自觉的完成了由人身信用向数字信用的转化,无形之中也打破了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二元结构”的正当性与可行性。第四部房地产开发中民间融资中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虽然,中小开发商通过民间融资获得高回报,从而不自觉的完成了由人身信用向数字信用的转化,由此产生了民间资本对中小开发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作用与风险同在,我们不应该对此视而不见。因此此部分主要从开发商民间融资风险控制的法律制度的建构切入,构建风险防范的制度构架,主要包括构建该制度的宗旨、原则、及辅助制度的设计等内容。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解读,并借鉴了国内外有关民间金融的研究成果,结合四川部分地区房地产开发中利用民间资本的调研情况,展开了自己的研究进路。本文希望通过二、三线城市中房地产开发在利用民间金融融资所遇风险的类型化研究,探索利用法律对房地产开发民间金融进行规制的可行性做法,为民间金融风险控制制度构建做一个尝试。因此,本文对房地产企业利用民间资本风险的法律规制的研究,对于减少利用民间资本产生的纠纷,更大限度的发挥民间资本的优势,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引导与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推动我国民间金融制度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