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证券市场在我国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加大,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成为投资者等利益关系人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它的真实性、公允性直接关系到各方的利益,关系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使得盈余管理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适当的盈余管理有助于提高会计盈余的决策信息含量,使盈余信息更能反映公司的经济价值,但在我国由于盈余管理被上市公司不当使用,它的负面作用远远大于其正面作用,它降低了财务报告的信息可靠性,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成为阻碍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中会计准则是治理盈余管理的关键因素,因此,在上市公司过度盈余管理愈演愈烈的情况下,2006年新会计准则应运而生。本文首先在介绍盈余管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盈余管理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然后,从新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限制、新准则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两个方面分析了新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新会计准则理念先进、体系完整,充分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以及对盈余管理有意识的抑制,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新会计准则在某些方面客观上扩大了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比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新准则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对此本文提出了以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作为考量对象,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总体和样本选取范围,通过定量分析和验证,对于异常的比例,可以进行重点追踪和怀疑,可能存在利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新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最后,在总结前面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政策建议,并就基于盈余管理的角度给出了我国会计准则建设的具体建议,如:修改和完善会计准则内容;健全会计准则解释机制、推行会计准则制定和执行并重机制等等。尤其在论文的结尾部分,笔者指出,会计准则和盈余管理是一种长久博弈的关系。由于会计规则自身的限制,给管理者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提供了机会,是盈余管理产生的基本前提。基于这样的原因,盈余管理本身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会计规则的制定者要如何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如何争取博弈中的主动地位控制好盈余管理,并力求把盈余管理控制在一个满意的范围内,也即人们可以“忍受”的范围内,而不是徒劳地力求消除这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