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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起点。近年来中国企业遭遇了巨大的社会责任危机,客观上迫切要求企业主动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积极探索有效的社会责任管理方法。但是,国内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理论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尽管学者们对企业员工社会责任及其标准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但大多停留在理论推演和对责任标准应对之策等方面,从企业角度思考员工社会责任管理的文献较少,为本研究提供了现实依据和可能。本文以正义论和义利共生论为研究依据,期望能够在梳理国内外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和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员工社会责任管理思路和具体的实践途径。鉴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数据库尚未建立,难以进行数据横向对比,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在广泛搜索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选择了2家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实地典型调查,搜集了29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337名人事从业者进行了问卷调查,采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完成了研究。西方企业的员工社会责任管理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不仅拥有丰富的管理内容,构建了多层面的价值引导,还探索出系统的管理实施方法。进一步的分析发现,现代西方企业员工社会责任管理的成功运作,离不开西方国家的人文背景和众多利益相关者的推动与支持,良好的人文背景使得顾客、股东和供销商以市场驱动的方式推动了企业的责任管理,工会、行业协会和人权保护组织等非政府组织以公正、独立的立场成为坚定的推动力量,政府的监管和推动也是促企业成功履责的重要条件之一。探讨这些条件的存在及影响对于推进中国企业员工社会责任管理具有积极的意义。相较于员工社会责任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在西方企业的发展,该课题的理论研究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兴领域,但是中国企业的员工社会责任管理实践却早已有之,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一些优秀企业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管理经验,并且在市场化进程中不断发展和锤炼这些经验,具体表现在员工权益保护、民主公开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福利保障等多个方面。近几年来,主动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已经成为部分社会意识较强企业的共识。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中国在企业员工社会责任的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责任管理主体缺位错位、责任管理内容较窄、管理水平整体较低、基本权益保护不足等方面。这些问题的出现与中国现行制度、经济和文化方面的种种不足密切相关,这些不足同时也制约着企业员工社会责任管理选择。依据中国学者欧阳润平提出的义利共生论,可以将中国企业员工社会责任管理类型划分为义利对立型、义利共存型、义利共溶型和义利共生型四种,义利对立型源于义利对立的错误观念,而后三种类型则是义利统一的集中体现。中国企业需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依循底线正义、实事求是和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员工社会责任管理类型。结合中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现实,不适宜对中国大多数企业提更高的责任要求,依据中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责任标准进行管理即义利共存型是中国企业的主流选择,而且,义利共存型是义利共溶型和义利共生型两种类型的基础,这种选择客观上有利于鼓励中国大部分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在持续的履责过程中逐步挖掘和分享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进而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承担社会责任。义利共存型企业员工社会责任管理对企业管理者和人事从业者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管理者成为员工社会责任管理的设计者、推行者和调控者,人事从业者成为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平衡者,国家劳动法律的捍卫者与执行者、员工社会责任管理的引导者与推动者。责任管理委员会、工会和人事部门职能的明确为督促企业改进员工社会责任管理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同时,管理者还需要颁布社会责任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管理实施途径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依照法律和责任标准对企业内部管理活动进行循环改进,即分别在计划、执行、审核、处理等阶段加强对企业活动的约束。二是监控和分析外部可能对企业产生影响的公共社会议题,制定管理应对方案以提高管理的预见性和有效性。最后,管理的顺利推行还有赖于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支撑,也有赖于外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监督体系、社会评价体系的合力保障,提高全民的公民意识也是管理活动取得成功的关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