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中国成立之初即建立了从中共中央、政务院到乡党委、乡政府的“四实三虚”七个层级的党委和政府的双重管理体制以确保党的政策、方针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这七个层级的党政管理机构还须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为了恢复发展社会经济以巩固新生政权,党中央首先发动“土地改革”以恢复农业生产,并随着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等运动,以期快速巩固新生政权和稳定社会秩序,随后再推行“以苏为鉴”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一化三改”运动以求全面建立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制度。而建国后在全社会范围内划分阶级成分并反复清查,区别对待不同社会阶级的群众运动在建国后三十年内是一以贯之的,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的重大政策转折以后才宣告结束。而在当时,全社会伴随着阶级成分划分并反复清查及随后“以阶级斗争为纲”不断升级的群众运动和社会管理模式导致的“城乡二元化”户籍登记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至今尚存,这对整个农村社会和全体农民群众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以陕西省原褒城县新桥村的阶级成分的划分与反复清查为例:政策的制定与推行自上而下,全社会的所有农民下效上行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政务院及其派出机构中共中央西北局和西北军政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及其派出机构陕南区党委、陕南行署和汉中地委、汉中专署、褒城县委和县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联乡区公所、谷口乡党委和乡政府的政策、方针和决议,在新桥村进行划分阶级成分的群众运动。运用阶级剥削、阶级斗争等阶级理论,通过诉苦、批斗大会的群众运动形式,按照经济属性的贫与富将农民进行划分为不同层级,且在随后划定的过程中出现了革命与反动、好人与坏人等的定性,进而没收地主、富农的财产并将其耕地、耕畜和耕具无偿分配给贫下中农。这样使财产在地主、富农与贫下中农之间发生了空间性的物理位移,而全社会的总财富实际上并未增加。对于广大贫下中农来说,通过土改获得了土地等生产资料,农村生产力得到了一定的释放,确实起到了输血之效,但想使农村获得长足的发展则需培养、产生出具有造血之功能的先进生产力;对于国家来说,确实很快地凝聚了人气和民心、巩固了政权,缩小了全社会的贫富差距并稳定了社会,但国家的财政税收却并没有随之迅速增加,还丧失了来自于地主、富农等富裕人群的财富累进税等税收。 建国以后,我国较长时期地处于经济困难时代,并且形成了人人惧富的心理、风气,农村社会日益贫困,恐怕与此不无关系。这就导致后来以合作社的形式将地主、富农和贫下中农的所有耕地、耕畜和大型耕具收归社会主义合作社乃至人民公社集体所有,与此同时,全国又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城乡二元化”的户籍登记制度和人口管理体制。这些或许就是划分阶级成分给现代中国带来的遽变、剧变、巨变和给社会经济造成的深远影响。所谓遽变是说变化之迅急,剧变是说变化之剧烈且深刻,巨变则指变化之巨大且普遍。 本文尝试以新桥村为个案,以阶级成分的划分和清查为线索,分析总结一下阶级成分划分对于乡村社会与经济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