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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以王弼的《老子注》以及《老子指略》作为研究文本,重点阐发其老学思想。王弼对《老子》的注解,首先要弄清的就是作为其哲学思想最高范畴的“道”。王弼认为“可道之道”与“可名之名”都是“指事造形”而为的,所以不能成为“常道”和“常名”。“不可道之道”与“不可名之名”不为“形”和“事”的限制,所以是“常道”和“常名”。然而,对于“道”的称呼并非“定名”,而是勉强的称谓,所以引出王弼对“名号”与“称谓”的讨论。王弼解读了老子道本体论的思想,把道作为生养万物的“始”与“母”,通过对无名的“始”与有名的“母”的分析,进而总结出道的两重属性,即“无”与“有”;王弼还将“无”与“道”等同起来,认为道生养万物的方式是“无形无名”。王弼认为老子的“道”具有超越一切的特性,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道以“不主之主”的方式来主宰万物,即道的主宰性;第二,道因古今相通、其名不变而常存于世间,即道的常存性;第三,道以境界的形态先于一切存有形态,即道的先在性。王弼在解读老子道本体论思想的同时,特别注重老子之“无”。王弼认为就“无”与“一”的关系而言的,虽然“一”属于“有”的范畴,却极具“无”的特性,王弼甚至提出了“以一为主”的思想主张;王弼认为老子是把“无”作为绝对的“常”来看的,“常”永恒存在,无所能兼,在很多时候体现出“无”的特性;王弼认为老子主张“有生于无”、“有以无为用”,老子的以道为本其实就是“以无为本”。王弼在解读老子的“自然”时,把自然作为万物遵守的原则,有等同于“道”的意义;并用“无为”的思想来解读“自然”。同样,王弼在解读“无为”思想时,也将其与老子的“自然”思想联系起来,认为“无为”就是“顺自然”。王弼认为老子所言“圣人处无为之事”,其原因就在于“自然已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的有为都会导致失败。王弼还将老子的“无为”理解为“无以为”和“无不为”,亦即“无所偏为”和“无为而无不为”;王弼还将“是否无为为之”作为区分德之上下的方法。王弼不仅将老子的“无为”理解为一种行事的方式方法,更将“无为”理解为道的内在属性,甚至赋予其等同于“道”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