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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及公共部门或经过公共授权的组织提供的具有消费性质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公共服务的传统供给主体是政府。所谓公私合作,即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在某些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共担风险、互补优势的合作模式。将私人部门引入到公共服务供给当中,打破了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的窠臼,不仅对解决政府自身供给能力不足和降低服务成本、以及满足公民多样化需求有特别功用,而且对于发动民众参与社会治理、提高服务绩效也具有重要意义。公私合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在公共交通、公共卫生、教育等方面均有所实践,公共单车是公私合作供给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案例。近年来,公共单车在国内外发展迅速,国内很多城市采用了公共单车来满足市民的短途出行需求。公共单车意含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从公共自行车到共享单车,经历了一个发展态势,这即政府率先推动公共自行车服务供给,而后私人部门推出共享单车参与服务供给。可以说,公共单车服务公私合作供给体现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创新。政府在公私合作供给单车服务中职能履行包括规则制定、行业监管、基础设施配套等,履职范围涵盖合作主体、合作方式、合作关系三部分。企业在公私合作供给单车服务中不仅仅作为市场主体,更要肩负社会责任;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也要与政府协作,为公共服务提供创新思路。本文在阐述公共服务的传统供给和公私合作创新供给的基础上,分析公共单车供给的现实背景、发展态势和公私合作关系,并对政府在公私合作中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以及私人部门在公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政府对合作主体的监管不完善、合作方式选择缺乏多样性、与私人部门的权责关系划分不甚清晰以及对民众的消费方式引导和教育力度不足;而私人部门在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涉及行业恶性竞争、运营机制不完善、与政府信息不对称等。至于原因,既有政府方面的责任缺失,也有企业履职不到位问题。那么,如何优化公私合作供给公共单车服务?从政府角色的维度上,需要从兼顾公平与效率、协调企业利益与公共利益、实施监管以保证行业秩序与用户安全三方面去完善;而对于企业权责的履行路径,应当从四个方面来展开:一是应厘清责任边界、增强服务意识,二是提高运营能力、优化服务质量,三是规范自我管理、稳固合作基础,四是加强信息对接、配合统一管理。公共单车服务公私合作供给尽管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但作为公共交通的补充,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构建社会多方参与的治理局面,其助力作用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