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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延伸,人们对公共服务、社会秩序的要求越来越高,承担公共建设与服务核心职能的政府机构也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并在各方面逐步推进。作为政府综合管理重要一环的绩效考核虽然也在有序进行,但是推进步伐明显缓慢。《公务员法》与《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相继出台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改变了过去考核依据较为混乱的状况,但是规定总体而言笼统粗略,在现实执行过程中很多单位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针对这种现状,本人运用问卷调查、文献分析等方法,以G县司法局为研究对象,通过走访研究发现基层公务员考核中存在着绩效计划制定粗略、绩效考核方法过于单一、考核指标设计不科学、考核主体不专业、绩效考评反馈过于简单、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现代绩效考核理念缺失、缺乏绩效考核文化、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主体培训方案等是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若要解决G县司法局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应当从制定有引导性的绩效计划、进行针对性的考核辅导、重新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反馈机制、合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