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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认为:建筑形式美学的建构和深化需要深厚的历史和文化根基。近代以来,国内在学院教育、工程实践、理论批评等三个方面主要运用西方的一些美学范畴和基本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师夷而不深,求己而无本的尴尬局面。山水画是中国传统艺术中最重要的类型之一,丰富的传统画论较集中地反映了中国文化特有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方式,并曾经在历史上直接地影响了造园理论。本文即是在新的历史语境中对山水画论之美学范畴在建筑设计中的移植所作的尝试性建构。研究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证明艺术门类之间既存在着共性,又在自由度、直接度、含蕴度、泛化度等方面存在着等差,这是建筑取法山水美学的首要前提。其次,在全面研究历代山水画论的基础上概括和总结具有层次性和结构性的范畴系统,把五代荆浩《笔法记》中的“六要”——气、韵、思、景、笔、墨作为范畴移植的初步模型。再次,以一个建筑人的视角对荆浩之“六要”进行移植的可行性证明和概念改造:用“范畴”替换“概念”和“命题”以避免艺术个性和时代性所造成的局限;用“意”替换“思”以改善范畴的包容性;把西方建筑形式美学中的点、线、面、体、质感、肌理、色彩、光影等形式要素对应于山水画的笔、墨概念以克服艺术语言的差异。接着,本文分别对气、韵、意、景、笔、墨等六个范畴的移植进行了详尽的研究和阐述,主要工作包括:1、范畴的溯源、澄清和定义;2、论述范畴中作为论据的、主要的、有代表性的美学命题;3、论述各个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4、具体范畴在建筑美学中的移植。总之,本研究以范畴为中心,以概念和命题为论据,提出了全观、宏观、微观的三层次结构,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清晰的、互补的形式美学系统。为了避免由移植所造成的对不同艺术门类之个性的忽视,研究不断地对概念进行提炼、抽象和改造,通过尽可能多的建筑实例来进行对应和检验,力求为当代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建筑教学、设计和评论提供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美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