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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治理结构是目前我国村治研究的重要概念,是我农村民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我国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的农村治理结构,包括政策制定者、公共服务提供者、农民三方,以及三方在农村治理的情境中结成的对立统一关系。自“三农问题”提出以来,我国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农村基层的体制改革,2006年2月21日,党中央国务院又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一号文件,自此,我国农村工作正式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阶段。新农村建设是一次对我国农村体制的深化改革,是一次优化我国农村治理结构的机遇。它不仅为我国农村社会发展提出了重高的目标,也对我国农村的社会民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农村的治理结构正是我国农村民主制度的载体,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目前,在我国实施的“乡政村治”农村治理结构中还存在着较多的失范行为,而这些缺失正是影响我国新农村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因素。这些问题不解决,我国农村基层的民主制度建设就不完全,我国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得不到进一步的保障。所以,完善农村治理结构,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力支撑和重要保障。所以,发现与解决我国农村治理结构当中存在的失范行为,不仅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也关系到我国农村社会学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本文以功能主义为基础,并且以吉林省通榆县向海乡为个案进行了一系列的实地考察,力求将社会学理论与中国的农村治理结构现状相结合,为我国新农村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提供有益借鉴。此篇文献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介绍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界定农村和农村治理结构概念,说明研究思路、方法和结构;第二部分为农村治理的理论综述部分,研究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并对其做出一定的评价;第三部分为我国农村治理结构的历史回顾,研究村民自治组织的诞生、作用,以及村民自发的其他组织在农村治理结构中所起到的作用,了解我国农村治理结构的变迁,研究我国农村治理结构的特点、框架以及农村组织的特点:现代化、城市化、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政策对我过农村治理结构的影响;第四部分,研究吉林省通榆县向海乡的治理结构现状;第五部分,研究向海乡存在的问题;并做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