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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的环境信息披露能够满足政府规制合法性需求,促使企业自觉履行社会环保责任。但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触犯“环境信息披露红线”事件频发,山西三维环境报告多次隐瞒环保处罚,披露与事实不符的排污超标情况;盐城辉丰编造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涉嫌虚假陈述被立案调查等,这些问题引起政府、媒体和公众的极大关注与忧虑。提高披露质量成为新时期推进企业绿色治理的重要命题。现有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影响因素研究主要集中于股权结构、内部控制等方面,鲜有从公共压力这一外部视角开展。本文利用2010—2016年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构建有中介的调节效应模型,重点研究了公共压力影响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机理与路径。主要工作及创新包括:(1)揭示了公共压力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在机理。首先,从政府监管、媒体监督、公众关注三个维度解构公共压力;其次,分别从合法性、议程设置、信号传递理论视角解析公共压力对披露质量的影响路径;在此基础上引入内部控制中介变量,构建“有中介的调节效应模型”,实现对“公共压力—内部控制—披露质量”传导链条的系统解析,丰富和拓展了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影响因素研究的理论视角。(2)验证了公共压力的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治理效应和内部控制的中介作用。构建中介效应模型,结果表明:公共压力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内部控制具有中介传导作用。具体为,政府监管的“治理效应”强于媒体监督与公众关注,具有主导性;相较于非国有,政府监管和媒体监督对国有控股企业“硬披露”质量治理效应更为显著,且内部控制的中介效应更突出。结论为基于公共压力视角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改进提供了经验证据。(3)针对三种公共压力,进一步验证了媒体监督和公众关注对政府监管在披露质量治理中的调节作用。构建有中介的调节效应模型,回归发现:媒体监督和公众关注两个变量与政府监管交互项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二者在政府监管对内部控制、披露质量影响中具有正向调节作用,媒体监督和公众关注越充分,越有利于政府监管对披露质量治理效应的发挥。这一发现为从公共压力源协同视角改进披露质量提供了实证支撑。(4)基于公共压力视角,提出压力源协同驱动、内控环环相扣、循环式改进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提升路径。首先要压力源协同驱动,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媒体监督功能,鼓励公众广泛参与,促进共防共治,形成协同治理效应;其次,企业要化压力为动力,以公共压力为前置主环,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为终端硬环,加强内控与之环环相扣,强化公共压力传导效应;最后,注重循环式改进,形成质量提升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