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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全球后工业时代的来临,一方面各国社会事务不断变得复杂、动态、多元,另一方面各国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不断发展,传统政府管理模式不断面临危机与挑战。从20世纪70年代全球政府治理变革开始,新的政府治理改革模式不断涌现。这些“新治理”的各种理论流派与实践方案,如新公共管理理论、治理理论、新合作主义、地方治理等,尽管其各种背景、途径、社会依赖有所不同,但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逻辑,即公共事务主体多元化。一个复杂的现代社会想要发挥作用,不得不依赖多元主体间的合作。进一步讲,这些“新治理”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国家、社会及公民的共同治理,实现多主体对社会生活、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国家主体难以再单独履行公共管理的全部责任,而需要建立在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新时代,因此,社会治理多元化研究日益兴盛。作为政府治理多元化研究的跨部门合作治理,从其基础理论到具体领域,跨部门合作治理都在实践中同时重视着政府、市场、社会三大社会主体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参与及互动。作为一种治理方式的变革,要使政府、市场及公民三种社会主体在公共事务中得到有效发挥,需要形成一种特定的体制安排或整合机制,建立相互合作的规范与共识的协作机制。最大程度的发挥结构性力量,实现不同社会主体在功能上的互补、行动上的协调及资源上的整合2,而并不是将三种社会主体简单的结合在一起。在实践中,跨部门治理通常表现为以特定计划或议题为导向,共同决策、共担责任及共同管理,在互惠共利的原则与约定下完成既定目标。鉴于此,本文以多元主体间的跨部门合作治理作为主题,其核心是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合作,形成多元化的公共行动体系。本文作为探讨跨部门合作治理运作机制的一个尝试,试图在研究中梳理跨部门治理的含义及形态特征,阐述其存在的客观原因及通过案例总结出其存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跨部门合作治理的有效措施。按此逻辑,作者第一部分主要对跨部门治理的相关文献进行探讨,对现阶段国内外研究多元化的跨部门治理做大致的梳理及总结。其次,在此基础上对跨部门治理中的核心概念及特点做相应介绍,并以合作主义与协同治理作为其理论基础。第三,为进一步了解跨部门合作治理在具体实践中的运用,本文通过汶川地震救灾过程中的多元主体间合作为例,总结出各主体在形成的跨部门合作治理中面临的问题。第四,在借鉴西方国家相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在微观领域跨部门合作治理出现的问题,探索性的提出我国实现跨部门合作治理的有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