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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鉴定作为一种运用专业知识对专门问题进行辨别判断的手段,在民事司法审判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并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纵观我国法律法规,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的民事司法鉴定制度,即存的相关规定又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导致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通过对我国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理论研究,完善并整合我国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公正高效的民事司法鉴定制度势在必行。本文通过以理论指导制度,以实践反馈制度,以对比反思制度,从而完善制度的方式,主体分五大部分(除引言、结论外)探讨了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有关问题。第一章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理论基础。这一章主要是对涉及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基本理论做出介绍。对民事司法鉴定概念做出了严密的界定,并通过阐述与证据收集、证据发现和证据保全的关系界定了民事司法鉴定的本质,论述了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最后概述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内涵及外延,明确文章的研究范围。第二章我国民事司法鉴定制度之考察。通过鉴定主体、鉴定启动程序、鉴定实施程序、鉴定结论的质证和认证五方面重点介绍了我国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内容,对我国现行民事司法鉴定制度做出立法上的梳理。第三章两大法系相关制度的比较启示。同样通过鉴定主体、鉴定启动程序、鉴定实施程序、鉴定结论的质证和认证五方面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例进行归纳介绍,最后在总结各自特点的基础上,比较分析找出我国民事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可借鉴之处。第四章完善我国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必要性分析。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指出了我国民事司法鉴定制度中存在的诸多不足,论述了民事司法鉴定的功能,并总结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旨在证明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第五章完善我国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构想。从立法机制、鉴定人责任机制、鉴定程序实施机制、启动重新鉴定机制和认证机制五方面提出了改进完善的建议。为构建科学的民事司法鉴定制度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