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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处于由农村向城市演变的中间状态,是我国农村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基地,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污水处理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已在我国城市实现全部覆盖,工艺、技术、市场化进程也已相对完善。但由于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资金的缺乏,未形成有针对性的建设标准以及市场化发展滞后等原因,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仍相对缓慢。落后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状不仅影响着小城镇人居环境的提升,还严重制约着城镇化的发展。云南省正处于桥头堡建设阶段,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小城镇建设尤其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得到了足够的重视。随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3)102号)和《云南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规划(2013-2017年)》的出台,云南省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有望在今后的五年得到显著地提升。本研究依托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通过开展大量针对云南省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的实地调研,收集掌握了云南省建制镇的基本情况以及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运营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云南省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在建设标准、资金来源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在建设标准方面,现阶段对排水体制的要求相对单一,没能做到与实际结合,排放标准要求较高,多数小城镇无力承担,工艺的选择也只针对小城镇污水处理的水质水量特征进行选择,缺乏对小城镇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考虑。因此针对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技术、经济和发展等多因素作相应调整。在资金来源方面,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补助,中央资金仍是主要力量。由于经济环境限制,市场化发展滞后。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发展不应脱离实际,还应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资模式,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同时,应丰富投融资模式,不能在没有经济条件的基础上一味要求市场化,而应转变思路,实施区域市场化。在行政管理方面,各级政府领导应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视,对多部门治水的现状进行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