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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而行政审批制度则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方式。十八大以来,坚持以简政放权、依法治理、服务行政为理念,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审批项目,科学合理设置审批事项,简化便捷制定审批程序,逐渐缩短审批时限,不断创新审批方式,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行政审批制度。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多次强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进一步简政放权、释放改革红利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促进“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及“责任清单”的有机统一,最终使得行政审批制度得到完善。本文论述了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市场失灵理论、政府失灵理论以及治理理论为主要理论基础的。本文从文本研究出发,简述了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三大理念和四大思路,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批制度改革,在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时至今日,审改工作获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比如: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全面实现网上审批、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监督机制、有效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等。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本届政府已经提前实现了减少三分之一审批事项的目标,继而强调2015年的审改目标之一是要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用市场活力的“乘法”来代替政府权力的“减法”。不可否认,历经两年多的深化改革,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就,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等待在今后的改革中得到继续完善。比如:改革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缺乏行之有效的审批替代机制、审批事项的清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障碍、审批与管理不协调的问题仍然存在等。鉴于对以往经验的总结,本文从合法性、合理性、统一性、协同性的角度出发,提出进一步深化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优化路径。总而言之,中央到地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行政行为的规范性。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革自己的命,需要鼓足勇气,下定大决心,与此同时还需总结之前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行为的规范性,从源头上根本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