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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缺陷已严重抑制了“三农”特别是农户的融资需求,进而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构建一个功能完善、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显得尤为迫切。本文基于甘肃农户借贷行为的视角,从农村金融抑制中去发现农户融资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矛盾,并把如何实现农村金融的供需均衡作为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核心内容。
通过对甘肃传统农区520户农户的借贷特征做基本面分析,可以发现在借贷来源方面,167户农户有来自农村信用社的借贷,农户借贷发生比率只有32.12%,累计借贷资金总量仅为1047500元,而302户农户有来自民间私人处的借贷,农户借贷发生比率为58.07%,累计借贷的资金总量则多达1939975元;在借贷额度方面,来自农村信用社的借贷,累计借贷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农户,仅有30户,而来自民间私人处的借贷,累计借贷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农户,却有108户:在借贷资金投向方面,投入到非农生产领域的累计资金总额达927000元,其中来自农村信用社的借贷资金占63.16%的比重,而在生活性支出方面,有多达313个农户共累计发生债务总额1615325元,其中多达83.40%的资金通过民间私人借贷的方式筹集。由此可见,民间私人借贷的可获得性强,借贷额度较大,且主要满足生活性支出,而农村信用社则较为支持小额的生产性借贷。
养鸡项目示范点的养鸡户在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方面,养鸡户每户累计平均借贷金额为49250元,要远高于非养鸡户的12283元和传统农户的6272元,而养鸡户来自民间私人借贷的资金虽仅占比24.88%,可每户累计平均借贷金额为25361元,远高于非养鸡户的7927元和传统农户的6424元。可见,无论农村信用社借贷还是民间有息借贷都倾向于为养鸡户提供大额的生产性贷款。而NGO小额信贷项目试点的农户小额信贷可获得性最强,但可供借贷的额度很小,其中兼营加工业的农户所获取的户均贷款金额应算是最大的,不过,也只有3160元。
通过对2003-2007年甘肃农村FIR数据的统计,发现其金融资产相关比率在2006年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得最多,仅为19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39%,而2007年,则低得最少,不过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9%,可见,甘肃农村金融深化程度较为不足。2007年甘肃金融年鉴上的数据也显示出各类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功能很弱,邮储银行只存不贷,白流走资金160.54亿元;农业发展银行业务仅限于粮棉油的流通,粮棉油贷款有123.61亿元,占各项贷款的76.23%,且其呆滞帐过多,上一年度的亏损挂账及不合理占款曾高达44.28亿元,占当年各项贷款的33.15%;农业银行存差居于同业之首,有254.68亿元,而其农业贷款仅17.88亿元,占各项贷款的4.06%,信贷支农力度很弱;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较差,按五级分类的不良贷款有84亿元,占各项贷款的24.40%,经营绩效也不佳,净盈利只有1.83亿元。从总体上可判断出甘肃农村金融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抑制性供给。于是,克服农村金融制度供给的瓶颈,重构新型的农村金融体制,就成为农村信贷资金供求由非均衡向均衡状态进行调整的关键。
重构新型农村金融体制就要按农村金融需求来安排供给的功能,以交易成本确定供给的结构,并把市场机制与产权改革结合起来,促动农村各类金融主体提升其供给能力。新型农村金融体制的构建原则有基于“三农”服务的金融可持续发展原则、农村金融总量和结构的协调均衡原则及产权创新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金融组织多元化原则,而在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具体设想上,所提出的建议包括拓展政策性金融的支农融资业务;推广商业金融的市场化扶农模式;坚持合作金融的产权改革和支农业务创新;规范民间金融并挖掘互助社的支农潜力;发展新型银行机构以提升支农服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