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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知识产权资源即是经济,知识产权资源已成为一个国家的战略性资源。全球愈来愈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专利权作为市场竞争利器,企业拥有核心的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就相当于掌握了核心竞争力。政府的专利资助、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也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然而,有人却从中看到了不一样的“商机”。专利权能带来诱人的利益,由此催生了一些专门谋划专利侵权诉讼来获利的新兴企业即NPEs(非执业实体No-Practicing Entities),这些非执业实体被称为“专利流氓”(Patent Troll)。这些企业的诞生严重扰乱了专利交易市场的秩序,很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已有的专利资源被“专利流氓”攻击时束手无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专利不当行为的法律规制存在不足。论文以几种典型的专利不当行为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分析了从专利申请到专利授权后整个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利不当行为。研究发现在专利申请阶段专利不当行为主要是表现为利用公有技术申请专利、利用或抄袭他人技术抢先申请专利和重复申请专利。专利授权后专利不当行为主要表现为专利权滥用和恶意的专利侵权。对比研究国外部分国家的专利不当行为的法律规制措施,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给出了我国专利不当行为的法律规制措施改进对策。论文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陈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给出了论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主要归纳了目前国内外对专利不当行为的研究情况:国内外对专利不当行为的研究关注度都比较高,专利侵权问题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第二部分介绍了专利不当行为的定义及其危害,从专利不当行为的定义界定入手,厘清专利不当行为的内涵和外延。专利不当行为既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专利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第三部分列举了几种典型的专利不当行为,并分析了这几种典型的专利不当行为的行为规律及发生专利不当行为的一些成因。专利申请不当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的专利审查制度存在不足,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审查不够严谨,导致发生申请人利用公有技术申请专利、利用或抄袭他人技术申请专利以及重复申请专利的情况。专利权滥用行为主要发生在滥用标准必要专利以及滥用专利诉讼权谋利的情形。而专利授权前的审查不严谨产生了大量的垃圾专利,这给专利权滥用制造了可能性。恶意的专利侵权行为最难规制的主要是群体性专利侵权和重复性专利侵权这两种不当行为。如何有效打击这种主观恶意性极强的不当行为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了探讨如何规制专利不当行为的法律措施,第四部分主要考察了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针对专利不当行为的法律规制措施,总结了这些国家可借鉴的有益经验。第五部分主要是结合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对专利不当行为的法律规制措施,探索了适用于我国专利不当行为的法律规制措施。经研究,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关于专利滥用审查制度、限制恶意提起专利诉讼的制度以及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发明专利申请相互转换的制度。美国的专利滥用审查制度以及限制提起恶意专利诉讼很好限制了专利权人滥用诉权的问题。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相互转换的制度则可以很好地解决我国的专利重复授权的问题。基于此,论文建议从修改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方式、提高对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取消我国《专利法》禁止重复授权的例外情况等方面入手调整现有的法律,更好地规制专利申请不当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发生专利不当行为的可能性。从限制专利权人恶意提起专利诉讼的角度规制专利权滥用和恶意的专利侵权等不当行为。最后一部分是结语。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总结了专利不当行为的危害性及其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归纳了我国的专利不当行为分类情况及其法律规制措施改进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