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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外学者对于ADR的研究已经到了相当发达的程度,研究途径与方法也呈多样化。其中既有建立在概念逻辑上的纯理论模式的研究;也有完全建立在调查和数据分析上的实证研究。各种理论体系在价值取向和基本理念上呈现出明显的冲突和多元化状态。受国外理论发展的影响,中国学者对ADR的关注日趋强烈。诸多学者已从实证的角度考察了中国传统的民间调解中存在的积极与消极成分;另有多位学者从目前中国ADR的弊病出发,寻求一种应然的制度设计,以期更好的发挥ADR的优长。以此为参照,笔者试图利用所涉猎的司法限度方面的理论与相关的法哲学、法社会学的知识论证ADR的正当性,以及在中国的法治化困境背景下,ADR对中国的法制建设所具有的重要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