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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是国家走向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通过公众参与,公民可以对地方政府行政决策中关系到自身生产生活的公共政策施加影响、表达意愿。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政府行政不断完善,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参与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主在地方政府行政中不仅仅只是挂在嘴边、写在纸上、停留在意识层面的空词,公众参与地方政府行政决策也由最初的构想阶段走向了如今的实践阶段。在政府行政决策方式急需适时调整的大环境下,行政管理者不得不与公众亲密接触,重视公众意愿,并将公众参与纳入行政决策构架。没有公众参与,构建服务型社会将缺乏动力甚至迷失方向;没有公众监督,建立健全法治政府也将形同虚设;没有公众回应,责任政府终将沦为少数掌权阶级的剥削工具。在我国,公众参与虽然已经提上政府治理议程,但是针对多民族地区地方政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问题的研究并不多。本文以国内外公众参与理论为基础,以云南省为实例,立足于云南多民族聚居的社会现实和政治实际,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把公众参与引入云南省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视野中。文中从人民主权理论、民主行政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现代治理理论入手,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因果分析法三种分析方法进行研究,搜集国内外公众参与研究现状,辅以地方政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理论研究,针对云南省地方政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加之由研究国内外经验所得到的启示,文中就完善云南省地方政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提出四点政策措施建议:一是基于省内众民族多元化的人口结构、文化结构特点政府必须切实转变职能,明确角色定位,完善促建新公共服务型政府;二是在省内民族自治州县众多的政治环境中切入公众参与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法律保障体系,完善科学民主的地方行政决策机制,促进自治地区公众参与制度化建设,为自治地区公众参与提供政策支持;三是立足省内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社会环境特点适度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参与面,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利用新媒体拓宽参与渠道;四是有针对性的倡导少数民族公众积极参与地方政府行政决策,加强各民族素质教育促进公众参与,扩大法律制度宣传保障有效参与,提高各民族公众参与主人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