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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企改革从1978年开始至今已有20多年历史,在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债转股、公司制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后,从经济效益上来讲,部分国企改革已初见成效,但仍有大量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而且在这些改革措施实施之后,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比如改革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一些公共品价格偏高等等,因此审视国企改革十分必要。本文从国有企业的本身属性入手,试图从国有企业理论本身找出国有企业改革的立足点。 无论在西方学界和国内学界,都承认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还有社会功能,本质上不仅有经济属性,也有社会属性,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本质上与普通企业逐利的本质是有区别的,具有双重属性。因而当国有企业效益低下,仅仅从经济属性的角度而不考虑社会属性进行改革必然会带一系列不符合国有企业社会属性的结果,因此国有企业改革措施必须立足于国有企业的双重属性。 本文先从国有企业的理论出发探讨国有企业的双重属性,继而描述了我国的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经济属性不足的现状,从双重属性的角度讨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和理由,并回顾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在第三部分,本文回顾了国有企业改革过于强调经济属性的改革所带来的一些问题,并从双重属性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在第四部分又从国有企业双重属性角度提出了若干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思路。首先,从国有企业双重属性角度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分类,即根据各行业国有企业的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的轻重进行定位,这样有助于明确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其次,从国有企业双重属性角度论证了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的必要性,提出国有企业考核体系必须包含社会功能的实现程度,而不能仅仅从经济指标去考核。再次,从社会保障体系来看,本文从国有企业双重属性角度出发,提出国有企业的员工不能在第一次分配中额外获得社会福利和保障,而应当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在社会再分配过程中获得,而非片面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另外,在政企关系、产权制度方面,也从双重属性角度提出了建议。 从国有企业本质角度去思索国有企业改革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宏观上可以明确国有企业的本质,明确国有企业的使命和任务,从而避免国有企业改革急功近利;从微观上讲,可以提供一条有益的国企改革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