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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是现代国家维持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石。目前,世界各国掀起了一股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的潮流,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努力扩大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民覆盖。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面向全体国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如日本、英国、奥地利、瑞典等国家。在这些国家,所有国民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有资格享受法定的养老金,真正实现了人人“老有所养”的目标,这些国家为我国建立全民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借鉴经验。本文对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覆盖面以及全民化养老保险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理论进行了梳理。通过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发展历程的介绍,可以看到,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也取得了一些成就,如初步建立了养老保障制度的框架、养老保障事业也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实现了基本转型。但是,我国养老保障在取得成就的同时还要妥善应对人口老龄化压力带来的人口抚养比的上升,家庭小型化使得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发生退化,城镇化的加快使流动人口数量急剧增多,就业形式多样化以及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现实的挑战。此外,由于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不完整、权责模糊等因素难也阻碍了养老保障制度的全民覆盖。要实现我国的全民化养老保险,在战略目标上首先要建立一个在对象上覆盖全体国民、在制度上健全且没有漏洞的养老制度体系。这样一个有序组合的多元制度框架应当包括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老年津贴制度在内的“三险一贴”型养老保障体系。其次,要通过多层次的制度安排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最后要通过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相结合,提高养老保障质量。实现我国全民化养老保险制度的措施是“三步走战略”。第一步:2013年前构建有序组合的多元养老保障制度框架,实现制度的全覆盖。第二步(2014-2020年):养老保障体系全面定型阶段,使所有社会成员享受较公平的养老金及相关服务。第三步(2021-2049年):进一步进行制度整合,建成使人人享有体面的老年生活的多元化养老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