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非典大问责以来,我国公共危机事件时有发生,且呈现高发和多发的趋势。伴随着民主进程的加快,社会公众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他们亟需知道事件的真相、责任人的处理,这也愈来愈考验着我们政府的综合治理能力,这些更需要政府在工作中必须具备高度的负责精神。行政问责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治理制度,理应包含着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及实施机制三个层面,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问责制自然也不例外。笔者试着从公共危机、行政问责制的内涵及相关概念着手,结合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提出完善我们公共危机管理中行政问责制度的路径选择,并认为“发展非正式制度,加快行政问责文化孕育”、“建立完善的制度实施机制,优化政治沟通”是其中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