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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遭遇了瓶颈危机,过去政府主导投资的发展模式受到极大挑战。从2013年PPP模式开始正式进入公众视野,随着PPP模式如火如荼的进行,而与PPP相关的立法却相对落后,使得作为模式主体的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利益冲突日益显著,影响了制度本身的优势挥发,甚至危及PPP模式的顺利推进,于是PPP模式中公私利益冲突的协调问题研究迫在眉睫。从目前看,我国现行的与PPP相关的法规政策多为部门规章或者地方性法规,权威性不足,甚至部分文件相互矛盾,使得社会资本对PPP项目参与度不高,社会各界对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呼声很高。PPP模式是促使经济良性发展的工具,而公私双方利益的合理分配又是关系整个模式顺利推进的重中之重。双方利益冲突的协调问题关系到各自合法权益的保障,影响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有助于提升政府的职能效率,同时也是对我国现行法制提出的新要求。本文立足实践,在对公私双方利益冲突各种表象分析的基础上,侧重于从立法层面分析公私双方利益冲突的原因,结合国内外相关案例,进而重点探讨我国公私利益冲突的协调建议。笔者认为在现行经济背景下PPP将继续得到青睐,其中的公私利益冲突问题也日渐紧迫,虽然公私双方的立足点不同,但是可以通过博弈达到(29)(10)211的双赢效果。笔者认为二者的冲突虽然频繁发生,解决也实属不易,但是鉴于PPP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金额大、风险不确定等特点,二者发生矛盾在所难免。通过对双方权、责、利的明确;对风险承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的规范;政府角色的转换等方面的努力,双方的冲突可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笔者认为在国家大力倡导PPP模式背景下,PPP项目和意图参与PPP项目的投资方会越来越多,而国内目前比较成功的PPP案例并不多见,很多即使在当时看似成功的案例后期矛盾冲突不断,所以笔者认为现在最要紧的是协调好两大利益主体的冲突问题,以成功范例引导PPP模式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