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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是目前唯一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环境污染状况日益突出,全球气候变暖、雾霾严重、怪病不断等污染引发的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联合国多次召开了以环境为议题的会议,人们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并逐渐提高了环保意识,国际社会也普遍采用税收手段来治理环境污染。为治理污染,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建立、实施并逐步完善了排污收费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污染状况越来越严重,排污收费制度在调节污染上有些力不从心。所以,有必要对我国排污费改税问题进行研究,通过税收方式来治理污染,达到有效降低我国污染物排放量的目的。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进行研究。通过研读我国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政策文件、核心期刊,对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分类梳理;通过参考多部国外文献,对国外排污税进行比较与总结,得出我国可以参考的国外经验。在内容安排上,以“排污费改税”为主线贯穿整篇文章。本文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我国排污收费制度进行基础研究,得出排污费改税是必要的,然后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综述,认为国外排污税实施虽然成功,但是实施环境与我国情况存在较大差别,在经验借鉴时应谨慎进行,而且国外学者对排污税的研究没有从污染来源上进行产业分类,在我国,第二产业工业是主导产业,工业污染最严重,为此,本文将在工业污染治理的基础上进行排污费改税的框架设计。第二部分,对排污费及排污收费制度、排污税与排污税制度做了概念界定,并指出排污税在所属范畴、法律效力、征收程序、所受到的监督程度等方面都比排污费具有优势,最后分析了开征排污税的理论基础,即外部性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发展历程,肯定了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在实施期间的成效:筹集了环境污染的治理资金、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建立了污染监控体系,同时从刚性不足、收费标准不科学、收费范围偏窄、费用使用不透明等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为国外经验借鉴部分,通过对美国、瑞典等几个国家排污税税制设计及实施情况进行比较,对国外经验进行了总结,即单税种启动并逐步形成一个体系、税种功能定位各异、税种的实施应与经济政策协调配合、税负水平要适度,最后得出对我国排污费改税的启示为:排污税税制设计要立足国情、与本国的产业结构发展相联系、计税依据应适度灵活、税率水平要高低适中。第五部分,为我国排污费改税的制度构想部分。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认为排污费改税应首先从第二产业工业入手,改革应在渐进式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指导下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第二阶段为全面展开阶段,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是一个长期过程。然后对排污税税制做了如下设计:排污税在试点阶段应以工业污染主体为纳税人;以工业废水、废气、噪音、垃圾、固体废弃物为征税对象;根据性质不同,可以将污染物分为三类,对于废水废气类可以将其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于固体废弃物与垃圾类污染物应以产品产量为计税依据,对于噪音污染应以分贝数为计税依据;在税率设计方面,采用虚拟治理成本与应税污染物量化指标(数量、浓度、分贝等)的关系确定税率,根据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采用差别税率,对于工业水污染,东、中、西部地区适用税率分别约为3.9元/吨、2.9元/吨、2.2元/吨,对于其他污染物的税率计算采用此种方法可以类推。由于排污者的经济行为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排污者应该承担责任,所以不应该对排污者实行任何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