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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极大改变。但是传统落后的小农观念依然残存,村民生活陋习依然保留,致使很多村庄垃圾围村,农村地区垃圾污染严峻。农村垃圾污染出现数量急剧膨胀,构成成分趋于复杂,有毒有害程度增加,垃圾处理过程简单等特点,最终导致农村垃圾远超农村环境的承载能力,给农村环境和农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本文立足于鲁东南Z村长期的实地调研基础上,结合相关文献,深入分析了导致农村垃圾污染加剧的原因主要有:农村垃圾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农村垃圾问题监管不力,政府对农村垃圾治理不重视,农民环保意识薄弱,城市和工业垃圾转嫁到农村,部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被贪污或者挪用。针对以上原因,从法律的角度看,首先要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有法可依,因此应当完善农村垃圾治理的法律法规,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其次应当加强农村垃圾治理的执法力度,在乡镇一级增设专门的农村环卫机构,加强现有环卫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垃圾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其次考虑到农民在环境维权过程中的弱势地位,应注重农民环境维权能力的建设。最后要利用经济杠杆和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和落户农村的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农村生态环境。法律手段对于解决农村“脏乱差”的状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要尽快还农村一片干净整洁的新天地,注重法律途径的同时,还要注意法律对策与其他措施的配合,因此还要加大对农村环保事业的资金投入,发挥农民的在垃圾治理中主体性,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针对垃圾不同特点分别治理,加强对城市垃圾转移的治理。通过法律手段和其他手段的结合,多管齐下,最终必能实现农村垃圾的有效治理,再现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