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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到2007年首次修改,再到2013年1月1日新《民事诉讼法》的正式出台,其根据社会以及经济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社会的加快转型伴随着矛盾的日益凸显,大部分的纠纷涌入司法领域,小额诉讼程序入法,使我国当前的民事诉讼制度更加符合世界潮流,并切合社会实际需要。当下,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普通民众的权利意识增强,对自己权益的维护较从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小额诉讼程序入法,使得法官审理小额标的案件时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法官可依据法律的明文规定作出裁判,使民众的信服度与法律的权威性增强。本文主要运用比较研究法、文献研究法等方法对小额诉讼的基本理论、法理基础、程序价值以及运行现状进行系统分析,对相关内容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对该项制度的深层理论有更加深入的探析,对该项制度的实践运行有更加全面的把握。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包括四个部分,基本构成如下:第一部分,主要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基础性理论进行探讨,期冀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完善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用提供理论上的指导。在该部分,笔者重点对《民事诉讼法》中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进行论述,旨在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解读,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审级等重点内容。第二部分,旨在从司法实践出发,对新《民事诉讼法》出台后各地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优势,分析不足,为提出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制度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运用比较研究法对英国、法国、韩国等国家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进行分析,总结其共性、区分其个性,以期为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本部分中笔者分别对各个国家的小额诉讼程序制度进行系统概括,使各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目了然。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小额诉讼程序制度进行具体阐述,是本文的重点内容。在新《民事诉讼法》出台之前,小额诉讼程序尚未在立法中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被规定,对该程序理论的分析以及实践的具体操作大多借鉴域外获得,因此如要为小额诉讼程序制度“正名立身”,需要对其的可行性进行探讨。但是随着该项程序入法,应对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的具体办法进行探析,以期在全国范围内利用该项程序审理案件提供有益的借鉴。